新華社北京12月13日電(記者吳文詡)從某電商App購買奢侈品后,以產品質量問題為由,將仿品寄給商家冒充原物要求退款并數次得手……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日前審理一起利用電商平臺退換貨政策非法牟利案件,以詐騙罪當庭判處被告張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張某于今年5月7日和5月13日,通過某款奢侈品交易App平臺,分別以人民幣5958元和19226元的價格購買了香奈兒黑金方糖手表一塊和卡地亞玫瑰金鑲鉆戒指一枚。此后,張某均以產品質量問題為由,將仿品寄回原公司冒充原物要求退款,并獲得受害商家的全額退款。
今年8月19日,張某再次以17216元的價格從該款App上購買一個香奈兒銀色時尚鏈條斜挎包。張某以產品經過鑒定為假冒商品為由,將一仿品寄回該公司冒充原物要求退款,并在小紅書等網站宣傳該App售賣假貨,以此向平臺威脅3倍索賠未果。因受害商家報案,張某于今年9月2日被抓獲歸案,涉案的部分物品被起獲。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于張某系犯罪部分未遂,歸案后如實供述罪行且自愿認罪認罰,法院對其予以從輕處罰。因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并責令被告人張某退賠被害商家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