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12月23日電(記者劉鄧)記者23日從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獲悉,海南省海口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孫芬(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日前由海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三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孫芬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三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2年至2020年,被告人孫芬利用擔任海口市審計局局長、??谑协偵絽^委書記、??谑懈笔虚L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其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在承攬審計業務、工程項目、干部任免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