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馬明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后,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山東省淄博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淄博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馬明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馬明,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淄博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馬明利用擔任吉林省松原市委常委、副市長,吉林省商務廳黨組書記、廳長,吉林省遼源市委書記,吉林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內蒙古自治區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馬明簡歷
馬明,男,漢族,1957年10月生,遼寧遼中人,198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5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經濟學碩士,研究員、副總警監。
1975.07--1978.08吉林省德惠縣米沙子公社知青
1978.08--1982.08吉林財貿學院財政金融系財政專業學習
1982.08--1984.11吉林省財政科學研究所科員
1984.11--1986.10吉林省財政科學研究所第一研究室、第二研究室副主任
1986.10--1987.03吉林省財政科學研究所第二研究室主任
1987.03--1990.08吉林省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副研究員
1990.08--1994.06吉林省財政廳辦公室主任
1994.06--1995.08吉林省長嶺縣委副書記(正處級)
1995.08--1996.08吉林省國有資產管理局副局長
1996.08--1998.06吉林省財政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1998.06--2000.05吉林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2000.05--2002.03吉林省松原市副市長
(1998.10--2001.07吉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世界經濟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在職學習,獲經濟學碩士學位)
2002.03--2003.12吉林省松原市委常委、副市長
2003.12--2006.01吉林省財政廳副廳長(正廳長級)、黨組成員
2006.01--2008.01吉林省商務廳廳長、黨組書記,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吉林省分會副會長(常務),研究員
2008.01--2011.05吉林省遼源市委書記
2011.05--2012.01吉林省政府黨組成員,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督察長,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兼)
2012.01--2012.06吉林省副省長,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兼)
2012.06--2018.01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政府黨組成員,自治區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督察長,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兼)
2018.01--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副主席,自治區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督察長,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兼),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委員(簡歷摘自內蒙古新聞網 截至201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