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新聞2月7日消息,昨天(2月6日),自述文章《另一個“拉姆”》在朋友圈刷屏,作者馬金瑜的名字更是登上熱搜。她是一位曾在一線城市工作的媒體人,為了愛情,她遠嫁到青海貴德縣,為蜂農(nóng)丈夫生兒育女,他們養(yǎng)蜂養(yǎng)花、世外桃源般的生活,曾被傳為美談。然而在文章中,她控訴自己遭遇了丈夫的長期家暴,為了孩子她多次隱忍,從未報警。
青海省婦聯(lián)回應:高度關注
自述文章《另一個“拉姆”》刷屏后,青海省婦聯(lián)今天(2月7日)回應:高度關注馬金瑜被家暴事件,有最新的進展會及時公布。
青海當?shù)毓膊块T也稱,警方已介入并展開全面調(diào)查。
全國有30%的已婚婦女曾遭受家暴
馬金瑜被家暴事件再次引發(fā)輿論對于“家暴”的關注。這不是“家暴”第一次成為熱議話題,“馬金瑜”也不是個別案例。
現(xiàn)實生活中,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可能遠比我們想象的更多、更嚴重。
根據(jù)全國婦聯(lián)的統(tǒng)計,截至2019年底,全國2.7億個家庭中,有30%的已婚婦女曾遭受家暴;面對暴行,女性平均被虐待35次才會選擇報警。同時,執(zhí)法中還存在家暴認定難、取證難、保護措施實施難、施暴對象處理難等問題。
自 2016 年3月到 2019年12月,僅媒體報道的家暴案件中,就有超過900名女性死于丈夫或伴侶之手。平均而言,每5天大約就有3名女性死于家庭暴力。
關于“家暴”,這些都是誤區(qū)
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選擇不報警、隱忍,有一部分是因為對于“家暴”存在許多誤區(qū)。在2016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明確規(guī)定了家庭暴力的范疇:
發(fā)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心理、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guī)定執(zhí)行。
這意味著:
誤區(qū)1:“我們又沒結婚?算什么家暴?”
《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確規(guī)定,“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guī)定執(zhí)行。”因此,戀愛的同居關系中暴力行為也屬于家暴行為,受法律約束。
誤區(qū)2:“他就是說話不好聽,又沒打你。”
情感暴力也是家暴。除了肢體暴力外,諸如貶低、否認價值、侮辱、物化以及冷暴力等情感暴力,也是常見的施暴方法。
除了這兩點,生活中常見的家暴案例還經(jīng)常出現(xiàn)這些誤區(qū)。
誤區(qū)3:“他喝多了酒,才會打你的!”
酒精不該是暴力的借口。多數(shù)暴力行為是有意向的選擇。通常,施暴者即使受到酒精和壓力的影響,也會理性地將施暴地點選在家里。
誤區(qū)4:“一個巴掌拍不響,無端端他會打你?
不要給施暴者找借口。暴力就是暴力本身,為施暴者找尋施暴的理由,將暴力歸咎于受害者,也是一種暴力。
誤區(qū)5:“控制你是因為太愛你,打你是太在乎你了!”
控制,從來都不是愛。家庭暴力是一種行為模式,包括重復使用身體傷害、威脅、恐嚇、孤立、經(jīng)濟控制等。而愛是溫柔的、體諒的、推己及人的,最重要的是,它是安全的。
誤區(qū)6:“被打了怎么還不離婚?這就是你的問題了。”
受害者的脫離有時并不容易。離開并不容易,長期暴力下形成的受暴者綜合征、糟糕的經(jīng)濟處境和社會支持、逼近的暴力威脅,常常會讓受害者原地打轉(zhuǎn)。而指責,是一種二次傷害。
誤區(qū)7:“為了孩子也要忍一忍!”
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是很多家暴受害者選擇隱忍的重要原因。但是,目睹家庭暴力,往往會對未成人的成長造成負面影響。 孩子長期成長在暴力環(huán)境下,易出現(xiàn)習得性暴力行為形成家暴代際傳遞。一個長達 20 年的研究發(fā)現(xiàn),孩童階段曾目睹或聽到家暴的人,成年后出現(xiàn)暴力行為的數(shù)量是對照組的 3 倍。
遭遇家暴,該怎么辦?
一旦遭遇家暴,女性朋友們應摒棄擔心家丑外揚、息事寧人的心態(tài),注意搜集家暴證據(jù),并向機構尋求幫助。《反家庭暴力法》中詳細規(guī)定了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婦聯(lián)等單位在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后,應當履行的各種職責。
1及時報警,由警方介入處理
《反家庭暴力法》規(guī)定了接警后固定證據(jù)、協(xié)助送醫(yī)等具體處置流程。對于家庭暴力情節(jié)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
2及時到醫(yī)院診治
應及時到醫(yī)院診治。如果受害方的身體受到暴力傷害,一定要堅持要求辦案單位進行驗傷,并到辦案單位指定的醫(yī)院就診,驗傷記錄、醫(yī)療清單等一系列醫(yī)院出具的材料。
3及時向居(村)委會、婦聯(lián)求助
主動向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lián)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撥打全國婦聯(lián)婦女維權熱線“12338”和全國婦聯(lián)反家暴熱線“16838198”求助。
4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以傷害或虐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等。《反家庭暴力法》明確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保護申請人免遭家庭暴力傷害。
家暴并非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間的社會奇聞,而是可能發(fā)生在你我身邊的不幸案例。
家暴受害者、公眾都應當認識到:家暴只有一次和無數(shù)次,面對家暴,隱忍不能解決問題,尤其不能保護孩子。女性朋友們,勇敢站出來,及時說“不”,拒絕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