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5月19日消息,19日上午,備受關注的湖南女法官遇害案一審宣判。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向慧故意殺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案進行公開宣判,認定被告人向慧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決被告人向慧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38781.5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向慧為達到案件勝訴目的,多次請求被害人周春梅(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與向慧系同鄉和校友)向辦案法官打招呼,均被拒絕,遂心生怨恨,起意報復。2021年1月4日,向慧為方便接近周春梅并伺機報復,應聘為周春梅居住小區的保潔員。1月12日上午7時許,向慧發現周春梅從小區電梯間進入車庫,即上前將其撲倒在地,用隨身攜帶的單刃刀朝周春梅頭、頸部連刺數刀,致其右側頸靜脈破裂大失血當場死亡。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向慧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當場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該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向慧的作案動機卑劣,手段特別殘忍,社會影響惡劣,后果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其犯罪行為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的經濟損失依法應予賠償。法院遂作出以上判決。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被害人和被告人的親友、新聞媒體記者旁聽了宣判。
早前報道(南方都市報)
湖南高院女法官遇害 與嫌疑人是校友
1月12日晚,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通報稱,當天上午,該院審監一庭副庭長周春梅被犯罪嫌疑人向某行兇報復,不幸遇害。此前網上有消息稱周春梅與嫌疑人向某是“閨蜜”,對于這一說法,周春梅的丈夫陳先生并不認同。1月13日,陳先生告訴南都記者,周春梅與向某只是校友。陳先生稱,妻子不幸遇害后,“我心里很亂,情緒已經要崩潰了。”
家屬稱只是校友關系
南都此前報道,1月12日下午,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發布警情通報稱,2021年1月12日7時30分,天心公安分局文源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文源街道某小區地下車庫有人被刺傷。
接警后,民警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被害人周某某(系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女,45歲)已無生命體征。民警在現場將犯罪嫌疑人向某(女,44歲)控制。經初步調查,向某與周某某系同鄉關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訴訟,請周某某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兇報復。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1月12日,南都記者從湖南高院內部人士處獲悉,通報中的被害人確為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監一庭副庭長周春梅,該案犯罪嫌疑人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訴訟后,要求周春梅幫忙打招呼,周春梅拒絕后,向某因此懷恨在心將其殺害。“她(周春梅)確實人很好的,《中國審判》都報道過,現在我們也是很痛心。”
此前網上有消息稱周春梅與嫌疑人向某是“閨蜜”,對于這一說法,周春梅的丈夫陳先生并不認同。1月13日,陳先生告訴南都記者,周春梅與向某只是校友。陳先生稱,妻子不幸遇害后,“我心里很亂,情緒已經要崩潰了。”
據《中國審判》報道,周春梅是湖南高院2014年度辦案能手,全年辦案數位居全院三個民事審判庭第一,所辦案件經評查全部為優秀,且無一超審限,無一上訪鬧訪,無一因過錯被發回、改判。
最高法、最高檢發聲
湖南高院1月12日晚發布《關于周春梅法官不徇私情、拒絕人情干擾 慘遭報復殺害情況的通報》,通報介紹,周春梅法官參加法院工作17年來,不徇私情,嚴格公正司法,拒絕人情干擾,堅守法律信仰,勤勉敬業,多次被評為院機關優秀共產黨員、辦案能手,多次獲年度嘉獎,一次立三等功。2019年被評委湖南省審判業務專家。
通報稱,對周春梅法官的不幸遇難表示沉痛哀悼,對其家屬表示誠摯慰問,對殺害法官的犯罪行為表示極大憤慨和強烈譴責。法治社會絕不容許司法權威受到暴力挑釁。
1月12日晚,最高法官微發布題為《兇徒的卑劣動搖不了公正司法的堅定決心》的悼念文章,文章稱,“正直的法官,是社會正義的脊梁;踐行法治,離不開挺得直腰桿的法律。我們對周法官不徇私情的堅守有多驕傲,對于她無辜遇害就會有多痛惜。”
文內呼吁,應給一切依法履職的法官充分保障,哪怕身處最激烈的糾紛,也要讓他們有免于危險的信心。全社會行動起來,讓身后傳來的溫暖,匯聚成法官橫眉冷對一切丑陋的力量。
1月13日凌晨,最高檢官微發文稱,“任何試圖通過暴力傷害恐嚇來迫使我們低頭屈服的行為都不會奏效,反而會使我們更加堅定打擊犯罪的決心。一切肆意踐踏法律的卑劣靈魂最終都將在崇高的正義面前接受最嚴酷的審判,殺害春梅的兇手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春梅,公訴席上,我們必定替你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