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一女子在微信群辱罵社區書記是“草包”,對方報警后她被當地警方跨市銬走行拘3天。后來,警方撤銷對她的處罰,紀委監委成立調查組介入調查,她獲上萬元賠償。然而,時間已過去4個月,追責處理結果至今仍未公布。5月27日,當地紀委監委回應稱,調查已經結束,屆時將由宣傳部門統一發布消息。
微信群聊天記錄
這名女子叫任霞(化名),今年32歲,目前家住貴州省貴陽市烏當區。
她對記者介紹稱,2018年丈夫在貴州畢節市工作,他們便在畢節市七星關蘭苑花園小區買了一套二手房。
她稱,2019年底,小區開始重新選聘物管,試用期6個月,到期后將召開業主大會,由全體業主投票決定新物管的去留,哪知到了同年9月,業委會沒有召開業主大會,直接與那家物管公司簽訂合同。
“很多業主認為權利遭到侵犯,在微信群里表達不滿。”任霞說,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們希望社區書記劉某出來主持公道,然而同年9月5日,劉書記則在他們一個共有的實名群中霸道答復說,“開不開業主大會,怎么開是業委會的事。”
任霞回憶說,同年9月7日晚上,她將劉書記的這句話截圖發到小區維權群里,同時說“看這個草包支書怎么說的。”
沒想到,這句話竟給她帶來了麻煩。
9月11日,劉書記獲知情況后賡即報警。
隨后有一天,任霞在貴陽家中突然接到七星關公安分局洪山派出所電話稱,她涉嫌在網上侮辱他人,要求她主動回去接受調查。
“我當時就告訴對方,這不是侮辱是批評,如果劉書記認為我涉嫌侮辱或誹謗,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解決。”任霞稱,她無法識別打電話的人的真實身份,后來也就沒有理會這件事。
2020年11月3日下午,她正在外面辦事,手機電子貓眼提醒她,有人在按家中的門鈴,她打開電子貓眼發現門外站著2男2女,對方自稱是普查人口的,“我說人口普查早已過了,叫他 們趕緊離開。”
后來,任霞往家趕,但沒有發現那4人。回到家后,她又通過貓眼查看,這時發現門外又站著那4人,于是她馬上撥打110報警,稱家門口出現陌生人。
便衣民警
接警后,貴陽烏當警方高度重視,立即派民警趕到她家中,她開門后民警進一步了解情況,正在這時,那4人沖進屋來亮明身份,稱是畢節市七星關公安分局的民警,不容分說給她戴上手銬,將她反銬后押上一輛警車,當天把她帶回七星關洪山派出所。
2020年11月4日,畢節市公安局七星關分局給任霞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稱,同年9月5日,她不滿小區物業及蘭苑小區業委會相關工作事宜,在“蘭苑花園業主聯誼實名群”里質問時,蘭苑社區支書劉某在該群里告知她有意見可以到相關部門反映,隨后任霞在微信群里發送“看這個草包支書怎么說的”信息,公然侮辱劉書記。
該行政處罰決定書還稱,以上事實有行為人任霞的陳述及申辯、證人證言、聊天記錄截圖等證據證實,根據相關規定,決定對她行政拘留3天。
后來,任霞被送往拘留守執行3天拘留。
從拘留所出來后,任霞開始向當地警務督查部門反映情況,并向媒體爆料。
此事引起強烈的社會反響。
警方通報
2021年1月26日晚上11:03,畢節警方深夜緊急發布“警方通報”稱,近日,《貴州女子微信群罵社區支書“草包支書”,被畢節警方跨市銬走行拘》的文章在網上引發關注。
經復議查明:被處罰人任某在微信群侮辱他人的行為存在,七星關分局洪山派出所受案后多次通知任某到派出所配合處理,任某拒絕配合,七星關分局洪山派出所遂進行異地傳喚。經審查,該傳喚程序違法,依法撤銷七星關分局對任某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并責令七星關分局依法處理后續相關事宜。
案件涉及派出所所長及辦案民警已停職接受調查。文中提及支書劉某某,其前夫趙某系七星關分局民警,劉某某與趙某已于2014年7月10日離婚。對于是否存在辦關系案、人情案等違法違紀問題,七星關區紀委監委已經成立調查組介入調查,若涉及違法違紀問題,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記者采訪獲悉,針對此事,當初中央電視臺、新華社等中央級媒體以及一些省市級媒體,對此事進行了報道或發表評論文章。
2021年1月27日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表評論文章稱,從近期大連的“王主任”到濟源“掌摑書記”,再到如今畢節“草包支書”,每一個事件都引發輿論廣泛關注,這同時提醒著廣大黨員干部,用權莫任性,“官威”耍不得。只有敬畏人民,敬畏組織,敬畏紀法,依規依紀依法用權,才能贏得群眾的尊重和理解。
今年5月27日,任霞告訴記者,事發后,畢節警方按5天支付了她1700余元的國家賠償,她收到后將這筆錢捐獻給了公益機構。此外,警方還用現金支付了她上萬元的精神賠償,“當時警方來到我家中,對我承諾說,他們會從重從速處理相關責任人員。”
“然而,時間至今已過去了4個月,警方的追責處理結果一直沒有對外公布。”任霞說,前幾天她遂在網上發文對此進行質疑,“后來畢節市公安局一名領導給我打電話說,處理結果將在今年6月1日之前公布。”
畢節市七星關紀委監委相關人士回復記者稱,當初事發后他們高度重視,立即成立調查組介入調查,目前調查已經結束,調查結果屆時將由區委宣傳部統一對外發布。
西南商報源點新聞記者 黃平 汪子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