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國家開發銀行原評審二局資深專家張林武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張林武違反政治紀律,違規對外提供涉密信息,大搞封建迷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反組織紀律,在干部錄用過程中利用職務上的影響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張林武有豐富的銀行工作經驗。從2008年開始,他一直在國家開發銀行工作,曾任國開行河北分行黨委書記、行長(正局級)、國開行重慶分行黨委書記、行長,國開行評審二局資深專家等職。
在近年的反腐行動中,銀行系統是有關部門工作的重點領域。此前,國家開發銀行已有多起腐敗案例。今年1月4日,國家開發銀行湖北分行原副行長楊德高被開除黨籍。1月27日,國家開發銀行山西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王雪峰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胡懷邦案。今年1月7日,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胡懷邦一審被判無期徒刑。法院經審理查明:2009年至2019年,被告人胡懷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企業和個人,在獲取銀行貸款、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特定關系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552萬余元。
值得注意的是,國家開發銀行原評審二局資深專家張林武被紀檢部門通報的問題中,有一條“違規對外提供涉密信息”,這點在以往的案例中并不多見。張林武的這種行為,不僅毫無保密意識,也會給國家利益帶來潛在損失,必須引起足夠的警惕。
今年3月24日,西藏自治區拉薩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孫寶祥被開除黨籍。經查,此人工作中不作為、亂作為,私自留存涉密文件。4月8日,海南省公安廳原巡視員曹晶被開除黨籍。經查,此人違反工作紀律,私自留存涉密材料。
上述兩人只是私自留存涉密文件與材料,而張林武的問題更加嚴重,竟然違規對外提供涉密信息,這不僅嚴重破壞了工作紀律,也違反了政治紀律,理應受到嚴懲。
今年1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曾發文強調,黨員干部應當警惕失密泄密行為,“任何一名黨員或者公職人員一旦違反了黨紀或者法律規定,不僅會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嚴重的還會被追究法律責任”。作為領導干部,更應該具備強烈的保密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