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11月8日電(記者賈立君)記者8日從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獲悉,通遼市委原巡視員王治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經查,王治安背離初心使命,喪失紀律意識,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權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謀取私利;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非婚生育;搞權錢交易,在工程項目承攬方面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并非法收受財物。
王治安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依據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準,決定給予王治安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調整(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據悉,王治安長期在通遼市任職,曾任通遼市政協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