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動投案近1年之后,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薛恒被公訴。
據最高檢5月16日消息,薛恒涉嫌兩罪,即受賄罪和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根據官方消息,薛恒將在巴彥淖爾市中院受審。
67歲“老虎”
薛恒,男,漢族,1955年11月生,今年67歲,綏中人,1973年8月參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
薛恒早年曾在學校工作,擔任過遼寧省綏中縣高臺鄉中學教員、小學負責人等。1975年2月,他成為遼寧省綏中縣衛生局副局長,之后歷任共青團遼寧省綏中縣委副書記,綏中縣加碑巖鄉黨委副書記,共青團遼寧省錦州市委副書記,遼寧省黑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錦州市土地局副局長、局長,凌海市委書記,遼寧省民政廳副廳長、廳長等。
2007年2月,薛恒成為遼寧省丹東市委書記,3年后轉任營口市委書記。2011年1月,薛恒履新遼寧省副省長,當年3月兼任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至2013年3月)。2016年1月,薛恒任遼寧省政協副主席,2018年1月退休。退休之后,薛恒還擔任了“遼寧省慈善總會第四屆理事會名譽會長”。
薛恒是在2021年8月23日主動投案的。
與王立科有交集
政知君注意到,包括薛恒在內,遼寧省公安廳已連續有3任廳長被查。
2021年1月25日,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李文喜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李文喜于2002年5月至2011年3月擔任遼寧省公安廳廳長。2021年9月,李文喜被公訴。據檢方指控,李文喜斂財始于“遼寧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任上。
2021年8月23日,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薛恒主動投案。薛恒于2011年3月至2013年3月擔任遼寧省公安廳廳長。
2022年3月1日,時任遼寧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王大偉任上被查。王大偉任遼寧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的時間,始于2013年3月。
薛恒與江蘇省委原常委、省委政法委原書記王立科有交集。
公開資料顯示,王立科在赴江蘇任職之前,長期在遼寧省工作,擔任過錦州市公安局副局長、葫蘆島市公安局局長、遼寧省公安廳副廳長、大連市公安局局長等。
薛恒早年也曾在錦州工作。據《廉政瞭望》此前披露,薛恒曾擔任某地書記,薛恒離任后,王立科的二哥王立維也去該地任書記,對薛恒在當地的親友頗為關照。王立科遠赴江蘇任職后,有關遼寧方面的事情,也多次拜托薛恒處理。
就在5月6日,遼寧省紀委監委官網通報了三起破壞營商環境典型案例,其中提到了王立維。
據通報,2012年春節期間、2013年3月,時任錦州凌海市委書記王立維利用職務便利,接受他人請托并收受錢款合計1500萬元,為某公司承建路基工程、風景區改造工程、盡快撥付工程款等提供幫助。2006年至2020年,王立維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項目開發、工程承攬等方面先后為13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折合共計4463萬余元。
王立維已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大搞賣官鬻爵
今年2月19日,薛恒被開除黨籍。
紀委通報稱,薛恒大搞賣官鬻爵,嚴重破壞任職地區和單位的選人用人制度;違規經商辦企業;毫無紀法底線,以權謀私、執法犯法,大肆干預插手司法活動和市場經濟活動,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力為他人在案件處理、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
如今,薛恒被公訴。
據檢方指控:
薛恒利用擔任遼寧省民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遼寧省民政廳黨組書記、廳長,遼寧省丹東市委書記,遼寧省營口市委書記,遼寧省副省長、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遼寧省副省長,遼寧省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案件處理、職務提拔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薛恒離職后利用其原擔任遼寧省副省長、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遼寧省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等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人員在變更刑事強制措施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