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北京市政協原副主席于魯明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于魯明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總臺央視記者 程琴)
簡歷:
北京市人民政府網站公開信息顯示:于魯明,男,漢族,1961年12月生,北京人,1986年12月加入農工黨,1992年6月加入中共,1983年12月參加工作,大學畢業(北京醫學院分院精神病專業),醫學學士,主任醫師。現任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教科衛體委員會委員,農工黨中央常委、北京市委主委,北京市政協副主席,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
曾任北京市大興縣衛生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精神病醫院院長,大興縣政協副主席(不駐會)、縣衛生局黨委副書記、局長,大興區政協副主席(不駐會)、區衛生局黨委副書記、局長,大興區副區長,市衛生局副局長,市醫院管理局副局長、局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兼),市醫療保障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