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檢索“緬北”,一共可以發現128篇相關的裁判文書,今天,上游新聞(報料郵箱baoliaosy@163.com)記者將秉持權威媒體冷靜、理性的專業態度,通過對這些案件以及涉案人命運的記錄與分析,避開浮躁與喧囂,剝去迷霧與偽裝,盡力向公眾還原一個真實的緬北【參看《128篇裁判文書背后的真實緬北》】。案件記錄顯示,有一些蛇頭為了將人騙到緬北,甚至不惜自掏腰包花錢買車票機票,而那些被騙的人來到緬北,就會被送入一個個“園區”,在那里接受嚴格的管理,被迫從事詐騙活動。專家分析,偷渡出境人員中的大部分人有“掙快錢”的需求,在利益驅動下,最終淪為犯罪“幫兇”。
目前, 打擊電詐的雷霆行動頻傳佳訊,行動還在持續推進中,未來將取得更大的戰果。
第一部分
蛇頭畫像
蛇頭,就是帶路人或組織者,一般是指那些把偷渡的人帶出國境并從中賺錢的人。這些人一般不直接買賣人口,而是從中收取偷渡費。128篇裁判文書中,涉及蛇頭的共有8篇,占比約為9%,其中至少有2名女蛇頭。數據顯示,有蛇頭共運送偷渡人員200余人。
案號(2022)湘1226刑初235號的裁判文書顯示,2020年3月至11月期間,被告人老周(云南人,小學文化,務農)在上線“老二”、“扎發”(具體身份不詳)的安排下,在云南省孟連縣瀾滄景邁機場勒朗隧道旁,接送準備偷越國境到緬北的人員,繞過機場安檢,將偷渡人員送至“老二”、“扎發”指定的孟連縣某賓館,每接送一人老周獲取好處費200元人民幣。期間,被告人老周共運送偷渡人員200余人,獲取好處費6.5萬余元人民幣。最終,被告人老周犯運送他人偷越國境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違法所得收入人民幣65000元依法追繳,上繳國庫。
為了忽悠人,有的蛇頭甚至自掏腰包購買高鐵飛機票,以及付款從詐騙公司贖人。案號湘1021刑初319號判決書顯示,2020年9月上旬,被告人雷某軍、雷某(女)在雷涵(另案處理)的提議策劃下,由被告人雷某以幫忙找高薪工作來拉攏、引誘胡某到緬甸打工,并讓胡某可以介紹他人一起前往,之后胡某聯系上鐘某、黃某、袁某戰、李某等人準備一起偷越國境到緬甸務工,之后被告人雷某提供了1萬元資金給雷某軍用于路費和住宿,統一為胡某等5名偷越國境人員安排行程和購買高鐵票及飛機票。2020年9月,胡某、黃某、鐘某、袁某戰、李某等5人抵達云南省,隨后從孟連縣偷越國境至緬甸。胡某等5人到緬甸后被安排在孟能天空科技公司從事電信詐騙工作,后因薪資待遇不如預期,胡某等5人不愿繼續從事電信詐騙工作并要求離開,公司便要求5人賠償偷越國境的費用,被告人雷某只好出資2萬元交給雷某軍,將胡某等5人放了出來。
2021年,被告人雷某軍犯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8個月,并處罰金8000元。被告人雷某犯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6000元。
第二部分
走進“園區”
在緬北有一個個特殊的區域,被人們成為“園區”,這種“園區”或是一棟樓,或是幾個建筑物,這些地方對外封閉,人員、物質進出管理極為嚴格,不受監控的人根本無法離開“園區”,而所有的詐騙、虐待、打罵也都發生在這些“園區”里面。
“拉手”一天至少打200個電話
盧某及同案其他被告人的供述,撕開了電詐園區的冰山一角。
他們所在的一個網絡電信詐騙組織,下設有“拉手組”(負責打電話聯系客戶,問客戶需不需要貸款)、9個“代辦員組”也叫“槍手組”、“財務組”(負責提供二維碼、銀行卡號、電話卡、微信號、QQ號和結算代辦員提成)、“網絡維護組”(負責調試網絡)、“后勤保障組”(負責團伙成員食宿)等部門。
組織實行“公司化”運營管理,有規章制度,規定每個成員均使用外號、上下班及食宿時間。每個成員的路費、食宿由該組織提供,但其身份證、手機等個人物品需交由管理人員統一保管。該組織在緬北大酒店、臥虎山莊、木姐山莊等地建有詐騙窩點,每個窩點以發放貸款的形式騙取客戶的錢財。
具體詐騙方式為:每天由管理人員給“拉手”、“代辦員”發放工作手機、工作電腦、電話卡、電話號碼清單等工具。“拉手”根據管理人員提供的客戶信息,撥打電話詢問客戶是否需要貸款,對有貸款需求的客戶,就引導其添加當日與其搭檔的“代辦員”QQ;然后“代辦員”按照“話術劇本”,使用QQ、手機與客戶通聯,再引導客戶下載虛假貸款APP,利用該APP在后臺掌控并查看客戶信息、修改數據,制造給客戶發放貸款的假象,并以幫助客戶辦理網絡貸款需要支付“包裝費”、“認證金”、“解凍金”、“刷流水”、“補流水”、“私人走賬”等理由騙取客戶的錢財。如果客戶不信任,就將“上海雪山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昆明譽合外包服務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營業執照及客戶經理劉某、林定等人的照片發給客戶看。
從收入來看,“拉手”每月領取固定工資,每天至少要撥打200個電話號碼,完成10個添加代辦員QQ的任務。
這200個電話如何認定?“KPI”如何考核?在(2020)川1322刑初65號判決書中有這樣一段記載:這200個電話不包括反復撥打、接聽同一電話號碼,以及反復向同一被害人撥打、接聽電話的次數。
按詐騙額提成達標還有獎金
某份判決書中載明,被告人羅某在詐騙窩點當“代辦員”從事詐騙活動共計41天,為詐騙組織招募的被告人龔某、莫某、周某、唐某、楊某、廖某在擔任“代辦員”實施詐騙期間,所對接的“拉手”總共撥打了詐騙電話10萬余次。
前文提到的“鴛鴦被告人”中的男性被告人陳某前后兩次在緬甸果敢地區的詐騙窩點當“代辦員”,從事詐騙活動共計78天,所對接的“拉手”向不特定的對象撥打了電話1萬余次,獲利1萬余元。
“代辦員”按成功詐騙金額12%提成,沒有固定工資,單日詐騙金額達到30000元,額外獎勵1000元,單日詐騙金額達到50000元,額外獎勵2000元,單日詐騙金額達到1萬元,額外獎勵5000元。“代辦員”每天對接一個“拉手”,業績好的可以對接兩個“拉手”。
為交流業務設QQ群
在涉及程某、楊某犯詐騙罪、偷越國(邊)境罪等一審刑事判決書中提到,馬某等先后在緬甸“磚廠”、邦康星瑞公寓(音)、勐平匯辰大廈等地建立電信詐騙窩點,形成以綽號“雄哥”、水哥、文某為首、層級分明、分工明確的,針對中國境內居民實施多種類型詐騙的電信詐騙犯罪集團。
集團實施嚴格的管理制度,提供食宿,統一上、下班,遲到、曠工等均會被處罰,上班前將本人手機上交不能使用,窩點門口有人站崗,上班時間不能離開窩點,離開窩點必須經管理人員同意。
在文某等人的管理下,各小組組長負責對本詐騙工作組的成員進行管理,包括日常生活的管理、詐騙活動期間工作效率的監督、詐騙金額的記錄以及提成的統計、建立用于詐騙人員相互交流的QQ群、向“卡商”獲取詐騙所需的收款賬戶以及實施具體的詐騙活動。
該團伙的具體詐騙方式相當全面,囊括了“殺豬盤”“公司貨款收支詐騙”“信貸詐騙”“京東校園貸”“刷單”等常見的多種詐騙方式,為了提高“詐騙業務”能力,甚至還組織人員“外出學習”。
判決書中有一段關于“京東校園貸”詐騙模式的介紹,該詐騙模式為冒充京東客服身份,謊稱客戶讀書期間注冊的京東貸款額度需要清零,如不對自己的京東個人信息進行修改、注銷將會影響其征信,騙取被害人信任后,讓被害人添加公司所謂的注銷專員QQ號碼,添加成功后則交給管理人員,由管理人員將添加了被害人QQ號碼的手機分配給“槍手”;“槍手”利用PS的京東客服身份證照片,繼續冒充所謂的京東注銷專員客服,通過QQ軟件與被害人語音通話,讓被害人加深信任,誘騙被害人在各貸款平臺清空其貸款額度,實則哄騙被害人在各大網貸平臺貸款,最后指定被害人將貸到的款項轉至公司控制的虛假“監管賬戶”,最終完成詐騙。
在各組組員外出學習期間,文某因另案被抓獲,馬某杰成為該犯罪集團的頭目,接手整個犯罪集團的管理工作,并于2020年8月底、9月初將外出學習人員召回,明確校園貸詐騙期間的管理人員、“拉手”、“槍手”、財務、設備管理人員,繼續進行校園貸詐騙活動。
第三部分
聯合出擊
這128份裁判文書顯示,絕大多數人都是抱著“發財夢”主動前往緬北,參與到電信詐騙中,有的人甚至反復多次以偷渡方式往返于中緬之間。這樣的現象為何屢禁不止?
西南政法大學刑事偵查學院副教授、新型犯罪治理教研室主任、全國新型犯罪研究中心重慶分中心研究員謝玲分析,偷渡出境人員有的是在網上受到“高薪招聘”虛假招工廣告的蒙騙,或被熟人教唆、利誘帶入詐騙窩點參與電詐活動。這些人中的大部分人學歷、收入、創業能力較低,虛假招募宣傳正好迎合了他們“掙快錢”的需求,在利益驅動下,淪為犯罪“幫兇”。
此前,謝玲曾勸阻過一位80多歲的高校退休教師,保住了她40萬元巨款。她告訴記者,有一位離異女性沉溺網上婚戀交友,與假冒的“外國人”談戀愛,半年內被不同的“殺豬盤”團伙騙了三次。
那么,針對形形色色的境外電信詐騙,廣大民眾如何防范?
她認為,電詐犯罪窩點的人員招募活動和一些詐騙行為所涉及的騙術都是針對人性弱點展開。大家要提高警惕,增強法制意識,主動降低不切實際的愿望,“天上不會掉餡餅”,找工作的年輕人要對工作崗位的職能職責和回報形成合理的預期。在AIGC(生成式人工智能)高仿時代,主動通過新聞、主流公眾號學習了解一些最新的詐騙手法,增強自己的防騙識騙能力。
謝玲同時指出,國內一直在持續嚴厲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及其關聯犯罪。在預警和反制方面與詐騙分子展開技術對抗,在詐騙活動的提前發現、資金預警提前介入、境外涉詐電話和短信攔截,涉詐信息流輸入的切斷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工作時效。反詐法實施以來,銀行金融機構、通信運營商、互聯網公司也在各自業務領域創新工作機制,加強對相關涉詐環節的風險控制,幫助客戶識別詐騙、防范引流、洗錢風險。但落實到個體,還需要我們個人主動提高防范電詐的意識,能夠在網絡生活場景中識別騙術。
與此同時,打擊電詐的雷霆行動頻傳佳訊。中泰緬老四國警方啟動合作打擊賭詐集團的專項聯合行動,公安部部署云南等地公安機關持續推進打擊行動,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近日,云南普洱公安機關積極與緬甸相關地方執法部門開展邊境警務合作,1207名緬北涉詐犯罪嫌疑人成功移交中國警方,其中網上在逃人員41名,這是繼前期抓獲269名緬北涉詐犯罪嫌疑人之后,打擊行動取得的又一重大戰果。
上游新聞記者金鑫 鄒渝 實習生 陸薪宇 部分綜合自云南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