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新聞網邯鄲訊(記者黃津)曾經的那些工業產業,如今已成工業遺產。老工業留下的建筑,承載曾經的輝煌與記憶。是一拆了之,還是保護和利用?
《邯鄲市工業遺產保護與利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6月14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7月25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批準,將于9月1日起實施。條例的頒布與實施,必將對我市工業遺產保護與利用產生深遠影響。為了更加詳細了解這部新法規,近日,記者采訪了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鳳魁,為大家解讀這部新條例。
“邯鄲工業發展歷史悠久、源遠流長,工業文化遺存數量大、分布廣、類型多。”張鳳魁告訴記者,特別是新中國成立后,邯鄲工業曾以“兩黑兩白”即煤炭、鋼鐵、陶瓷、紡織工業而著稱。隨著現代科技和工業文明的發展,企業轉型升級的步伐不斷加快,這些極具時代特色的老工業領域的建筑在城市大規模建設中已經逐漸消失。但這些建筑體現著我市經濟建設曾經的輝煌,承載著產業職工集體的記憶和情感,是社會發展不可缺少的物證。那么,對現有的老工業遺產簡單地一拆了之,還是加以保護和利用?實踐證明,對于工業遺存,最好的保護就是再利用。保護不能僅僅理解為對工業遺存的被動保護,它還是一種將物、場所主動聚集起來并與實踐相融合的活化利用過程。舊工業建筑和實物作為一種特殊的城市遺存具有很大的發展潛力,經過設計改造不僅可以實現城市生態可持續發展,而且能夠創造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因此,把握歷史機遇,以擔當精神和法治方式加強對工業遺產保護和利用,已迫在眉睫。
圍繞加強我市工業遺產保護與利用,傳承和展示邯鄲工業文明、弘揚歷史文化的目的,針對工業遺產保護與利用中存在的問題和難點,條例應運而生。該條例努力打造地方特色,亮點紛呈:
亮點一:職責和權利設定合理化
工業遺產保護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既需要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又離不開保護責任人的日常維護管理,同時還需要社會公眾的關注和參與,三者缺一不可。對此,條例作出了規定:一是明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權責分工。鑒于工業遺產保護與利用工作中,經常會涉及到重要利益沖突和調整,我市工業遺存大多屬于省屬國有企業,需要市級層面進行協調。因此條例規定,市和縣、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業遺產保護與利用工作。同時,條例還明確了市、縣級工業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門、相關部門的管理職責,防止相互推諉。二是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保護、誰受益”的原則,明確了工業遺產的所有權人、經營管理人和使用人的日常保護主體責任。三是鼓勵社會參與,支持通過加強宣傳教育、科學研究等方式,增強全社會保護工業遺產的自覺性。
亮點二:認定標準和程序規范化
嚴謹的普查與科學的認定是對工業遺產進行有效保護與利用的基礎,制定工業遺產評價認定標準,指導我市將逐漸開展的工業遺產系統普
查與認定,是當前我市工業遺產保護中亟需探索解決的關鍵性問題,因此條例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根據我市工業文化遺存的特點,從歷史階段、類型和價值等方面明確了我市工業遺產的七項認定標準,并分類對認定程序予以完善和細化。例如,對一般工業文化遺存認定程序,按照“申報(推薦)→工業遺產保護與利用專家委員會評審→工業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建議名錄→市、縣級人民政府向社會公示征求意見→確定工業遺產并且公布”的程序來認定。為了防止產生不必要的社會矛盾,還規定涉及非國有企業的,應當事先加強溝通,聽取工業遺產所有權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的意見等程序性安排;而對那些符合條例規定的“四項條件”之一的“特色”“重要”“重點”“代表性”的工業遺存,則程序相對簡化,無需向社會公示和聽取意見。
亮點三:保護與利用措施科學化
首先,責任明確。條例結合我市實際,將工業遺產納入歷史文化名城、城市文化遺產保護體系中,明確規定工信行政主管部門牽頭,組織編制工業遺產保護與利用專項規劃。工業遺產的所有權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應當根據專項規劃,制定專項保護方案,負責工業遺產的防護加固、修繕整治、安全防衛等日常維護管理工作。
其次,先予保護。條例在借鑒外地立法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重要的工業文化遺存規定了先予保護措施,同時又結合我市實際進行了完善:一是明確臨時保護措施的適用范圍,僅限于在城鄉建設中發現具有重要保護價值的工業文化遺存,防止部門在執行中隨意擴大范圍;二是明確由所有權人、管理人和使用人采取先予保護措施;三是明確政府應當在采取先予保護措施之日起兩個月內及時做出認定結論;四是明確不認定為工業遺產或者未按期認定的,可以解除保護措施,以防止“臨時”變成無期限,增加條款的可操作性。
再次,鼓勵利用。條例鼓勵對工業遺產的開發利用,力求使工業遺產“活”起來。如依托工業遺產設立博物館、陳列館、主題文化公園和文藝創意中心等各種方式,使工業遺產以具有生命力的姿態展現給大家。價值較高的、可移動的工業遺產,可以由博物館、圖書館及檔案館等單位予以征集收藏、陳列展示。為了發揮市場作用,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工業遺產保護與利用,條例還鼓勵政府可以采取相關激勵措施引導、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工業遺產的保護與利用,并鼓勵和支持工業遺產保護責任人在妥善保護的前提下,將工業遺產向公眾開放。通過這些方式,打造我市以工業遺產為依托、以歷史文化為內涵的文化品牌,推動“商、旅、文”的有效整合和健康發展,激活工業遺產新的生命力,實現保護與利用“雙贏”。
最后,違法必究。條例采用行為列舉和兜底保護相結合的方式,對現實生活中常見的五類破壞或者危害工業遺產的行為予以明令禁止,并對遺產保護范圍內進行的建設活動提出了四項明確要求。同時,在法律責任的設置上,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采用行政處罰與規定的禁止性條款相對應、違規行為與處罰輕重程度相適應等層級化設置。針對具體違法行為,綜合考慮法律責任的大小、承擔方式以及處罰的輕重,審慎設定相關法律責任。條例還對政府、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法律責任予以明確。
“立法只是一個起點,工業遺產的保護和利用工作任重而道遠。”張鳳魁說,“讓我們共同努力,以法治的方式保護和利用好這筆寶貴的工業遺產,保留城市記憶,提升城市文化內涵,為全面建設富強邯鄲美麗邯鄲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