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山西晚報記者從太原市醫保局獲悉,今年太原市參保單位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費的基數按本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核定,即日起,參保單位和個人繳費工資基數開始申報。參保單位須如實申報2019年職工個人繳費基數,并以《承諾書》的形式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
2018年山西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54783元(月平均工資為4565元)。根據相關規定,從2019年1月至12月,職工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低于2018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0%的,以2739元作為繳納三項保險費的工資基數;高于300%的,以13695元作為繳納三項保險費的工資基數。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工資基數按2739元/月核定。靈活就業人員的大病醫療保險費(目前為每人每年96元)從個人賬戶中予以劃撥繳納。按照農民工參保辦法立戶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的農民工繳費工資基數按實際申報,但不得低于4565元/月,不得高于13695元/月。
參保單位要如實申報2019年職工個人繳費基數,并以《承諾書》的形式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承諾所申報的數據和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對因申報不實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參保單位承擔。
按照規定,太原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2019年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基數按本人2018年度實發的工資總額中的以下項目申報:
機關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規范后的津貼補貼(地區附加津貼)、年終一次性獎金。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績效工資、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保留的津貼補貼。
參保單位繳納太原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費的基數按本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核定,即以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繳費基數,并在每月隨人員增減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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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基數核定業務周六也能辦
為進一步加快繳費基數核定業務的辦理,為參保單位辦理業務提供靈活的辦理時間和寬松的辦事環境,太原市醫保中心安排相關工作人員在9月28日前,每周一到周六辦理繳費基數核定業務,工作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 30-5:00。
來辦事人員可按引導,由太原市為民服務中心南門進入,乘電梯至三層D區社會保險征繳大廳辦理。(記者 武佳 實習生 翟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