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教師待遇要提高啦!昨日,記者從鄭州市教育局獲悉,市教育、人社、財政三部門聯合出臺《關于盡快落實提高教師待遇政策的通知》。在崗鄉村教師享受生活補助
政策規定,為落實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新政將原自行實施義務教育學校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但低于省定標準的,統一調整為省定標準。
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實施范圍為全市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在編在崗任課教師(不含縣城)。鄉村教師在崗時享受生活補助,離崗或退休后次月起取消。
中小學班主任津貼不低于500元
政策規定,自2019年7月1日起,發放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班主任津貼,每月不低于 500元。原班主任津貼標準高于市定標準的不降低,各地可結合實際按規定程序適當提高標準。
班主任津貼實施范圍為全市公辦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包括相同學段的特殊教育學校。發放對象為學校在編并擔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師,原則上每個標準教學班核定一名班主任。
增設地方教齡補貼
政策規定,自 2019年7月1日起,提高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教齡津貼標準,在落實國家規定標準基礎上,增設地方教齡津貼,按照每增加一年教齡增加10元的標準累計計算核定。
地方教齡津貼實施范圍為全市公辦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包括相同學段特殊教育學校。發放對象為學校在編專任教師。高校可結合實際參照執行。
確保補貼、津貼落實到位
新政明確規定,各地要確保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地方教齡津貼按省定標準落實到位。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屬于崗位補助,縣(市、區)教育部門要加快建立鄉村教師生活補助申領信息庫,實行實名制管理、動態監控,2019 年年底前要實現省、市、縣三級全面貫通。
班主任津貼和地方教齡津貼屬于獎勵性績效工資組成部分。班主任津貼原低于每月500 元的,要統一調整到500元以上(含500元)。國家規定的教齡津貼政策和標準繼續執行,不得沖抵;單列地方教齡津貼,單獨核算。班主任津貼和地方教齡津貼增資部分相應增加各學校績效工資總額,按照獎勵性績效工資渠道發放。(記者 王紅 張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