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會員被宜家鄭州商場拒之門外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周廣現文張琮攝影
“早上收到了宜家俱樂部發來的短信,說今天是宜家鄭州商場會員專享日,憑電子會員卡即可入場購物。可大熱天的,我們來了卻不讓進。自始至終,也沒人解釋不讓進的原因,宜家好傲慢。”8月28日下午,有鄭州市民向大河報反映。
8月28日下午,大河報記者來到位于鄭州市北三環和長興路交叉口東北角的宜家鄭州商場,只見商場的西側圍了一道鐵柵欄,還有很多穿安保制服的人擋在鐵柵欄前。
“我們都是接到了短信,說今天宜家鄭州商場對會員開放,為什么不讓我們進去?”鐵柵欄外,兩位女士大聲說道。“會員開放日臨時取消了,商場明天開業,明天再來吧。”門內,幾位商場工作人員說。
對于會員開放日臨時取消的原因,幾位商場的工作人員均稱不清楚。
8月28日,鄭州天氣最高溫度為34攝氏度,但宜家鄭州商場鐵柵欄外仍有許多人久久不愿散去,這些人很多都是該商場的會員。幾位會員說,在他們接到宜家的短信通知說當天是會員開放日,可以搶先來購物的消息后,冒著酷暑來“搶先”,誰知吃了閉門羹。他們要求宜家鄭州商場給個說法,誰知人家根本就不理睬,“也太傲慢了吧!”這些會員還有從其他城市過來的。
大河報記者注意到,今年8月9日,在向省會媒體發送的新聞通稿中,宜家鄭州商場也明確表示“8月28日為宜家會員專享日,宜家會員可在這一天享有優先購物的特權”,隨后,不少媒體發布了這一消息,也有些會員是看到媒體發布的消息趕來的。
發布了邀約消息,卻又讓廣大會員吃閉門羹,這是為何呢?8月28日下午,記者詢問宜家鄭州商場負責和媒體溝通的一位工作人員,聽了記者的采訪內容后,她說會有一個新聞通稿進行解釋。隨后,她給記者發來了一個新聞通稿,但記者打開后發現,這是一個“宜家鄭州商場將于8月29日正式開門迎賓”的稿子,里邊根本沒有會員開放日為什么沒有對會員開放的內容。
隨后,記者又把采訪內容以短信形式發給她,但直到截稿,宜家鄭州商場也沒有就此作答。
“發消息說讓會員來商場獨享搶購的權利,會員來了又不讓進,宜家鄭州商場的行為還可能構成締約過失責任,如果該責任將來被法院認可,宜家鄭州商場要賠償會員的相應損失。”河南有道律師事務所律師邢俊鵬說,締約過失責任是指在合同訂立過程中,一方因違背其依據的誠實信用原則所產生的義務,而致另一方的信賴利益的損失,就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在該事件中,宜家鄭州商場的行為符合締約過失責任的要件,如果會員要求該商場賠償其交通費等損失,是會得到法律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