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記者 高慧娟)為落實山西省住建廳9月7日“多證合一”工作推進會議精神,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一步優化新增繳存單位和職工業務辦理流程,9月8日下發《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落實“多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推進單位住房公積金有關業務辦理便捷化的通知》,在業務辦理中推行“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
根據通知,從2019年9月8日起取消單位開戶登記。新設立單位依法登記并取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本單位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時,不再重復進行繳存登記,其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作為單位住房公積金業務的唯一標識。
從2019年9月8日起取消職工個人賬戶設立時需提交的養老保險繳存憑證、勞動合同、身份證。
單位領取營業執照后,應當自登記成立之日起20日內,由單位經辦人持《太原市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啟繳信息表》《太原市住房公積金職工開戶清冊》
(表格可從太原公積金中心門戶網站下載),向住所所在地的太原公積金中心分理處/管理部申請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并啟繳住房公積金。
能夠從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獲取的企業登記信息,企業不用重復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