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報訊(記者 辛戈)戀愛時情侶之間產生“經濟債務”關系,當雙方反目之時,沒有紙質合同,只有微信聊天記錄,這樣的官司還能打嗎?9月9日,針對近期不少市民提出“微信聊天記錄”保全證據方面的咨詢,省司法廳發布相關提醒。
太原女孩小張和男朋友小王曾是戀人。2018年年初,由于經濟拮據,小王用小張的手機申請了網絡貸款,借款人均為“小張”。
“他還不上錢時,我都是用自己工資貼補那些網絡貸款。”小張表示因為她和小王是戀人,所以起初對于幫男朋友還錢一事,她并不介意,并且每次還錢后,小王也表示自己一定會償還小張的貸款。
不久,二人因感情不和結束了戀愛關系。但對于自己為昔日戀人墊付的貸款,小張卻一直無法要回。
“每次我用微信聯系他要錢,他都承認欠錢的事情,但就是說現在沒錢。”多次要錢無果后,小張決定通過法律程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2018年9月26日,小張在律師的陪同下來到山西省太原市城南公證處,向公證員咨詢保全微信聊天記錄公證的相關事宜。在了解相關情況并對小張的個人身份進行了審核后,公證員對手機號是否小張本人所有、微信號是否其本人注冊并使用進行了詳細驗證、核實。在確認小張作為公證申請人主體適格的情況下,公證員受理了上述公證申請,并向申請人告知了辦理公證的權利義務及保全證據公證的法律意義和法律后果。
需要強調的是,下列步驟是在公證員的監督下,小張嚴格按照相關步驟進行的。
首先,公證機構攝像人員對小張使用的手機外觀進行拍照,并對其操作手機的全過程進行攝像。具體步驟包括,小張關閉手機后,再次使用本人專用的開機方式開機,并通過撥打公證員的電話號碼、提交話費繳費記錄對手機號碼的專屬性進行認證。此后,小張清空“手機相冊”全部內容,保證手機相冊清潔(智能手機自帶截屏功能,截取的是手機的整個屏幕,截屏將自動保存在手機相冊中。由于截屏需要在法庭展示,所以截屏前需要清空手機相冊里的照片)。
之后,小張退出微信,重新使用密碼登錄,并通過提取申請人昵稱的詳細資料、微信捆綁的銀行卡對微信號的主體進行確認。此后的步驟最為關鍵,小張需要打開與小王的聊天記錄,使用手機自帶截屏功能對聊天記錄進行截屏并保存至“本機相冊”。
最后,公證員通過USB接口對小張手機相冊截屏內容進行打印、刻錄光盤,并對上述操作步驟如實做好詳細的工作記錄(文字記錄包括手機型號、微信賬號、時間、刻錄光盤的地點和使用的電腦等信息)。
延伸
進行保全證據公證是為了證明“聊天記錄”的真實性
公證員介紹,微信是一種具備文字、語音、文章、圖片、視頻信息交換的手機應用軟件,又兼有收付款功能,作為一種社交工具已基本普及,使用人通過軟件進行交流信息、商談業務等活動。微信聊天記錄具有互動性、內容連貫性,有助于減少當事人單方否認證據真實性的情況,保全微信聊天記錄就成為目前證據保全公證中常見的一種。微信證據以電子數據的方式存在,在仲裁或訴訟中常常作為電子數據證據使用,有利于維護社會穩定、保護公民合法權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進一步明確電子郵件、短信、微博客、網聊記錄等電子數據形式可作為民事案件的證據。
當事人申請對“微信聊天記錄”進行保全證據公證是為了證明“聊天記錄”的真實性。但微信證據因其生成的特殊性、內容的易改性,除了在公證處當場生成的微信聊天記錄外,當事人提供給公證處的微信聊天記錄如果經過刪除操作,作為不具備專業技術的公證員是無法識別的。且公證員因并未參與整個微信證據的形成過程,因此,微信證據的公證中,公證員只能對當事人產生、提取和固定微信證據的行為過程的真實性進行公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