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晉中市委批準,晉中市紀委監委對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晉中開發區黨工委原副書記梁靈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梁靈違反政治紀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為逃避組織審查,掩蓋其違紀違法問題,向市委巡察組提供虛假情況,干擾巡察工作,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風嚴重,對待群眾態度惡劣、簡單粗暴,違反規定程序亂決策、亂作為,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組織紀律,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決定重大事項,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侵占公私財物。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規出借財政資金;利用職務便利,貪污公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挪用公款借給他人進行營利性活動,涉嫌挪用公款犯罪;濫用職權給國家和有關單位造成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假借他人名義購買農機具并享受農機補貼,涉嫌詐騙犯罪。
梁靈身為黨員領導干部,背離入黨初心,喪失理想信念,無視黨紀國法,毫無敬畏之心,權力觀扭曲,政績觀錯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風嚴重,專橫跋扈、作風霸道,擅權妄為、以權謀私,充當他人“保護傘”,特別是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大搞權錢交易,收受巨額賄賂,且在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群眾反映強烈,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監委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梁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財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梁靈簡歷:
梁靈,男,漢族,1964年9月生,山西靈石人,大學學歷,1983年3月參加工作,1988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3年3月至1985年2月,靈石石膏白灰廠工人;
1985年2月至1991年5月,靈石縣財政局干事、科員、預算股副股長;
1991年5月至1992年1月,靈石縣財政局預算股股長;
1992年1月至1993年9月,靈石縣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副主任;
1993年9月至1998年8月,靈石縣財政局副局長;
1998年8月至2003年7月,靈石縣財政局局長;
2003年7月至2007年12月,晉中市政務大廳管理中心副主任;
2007年12月至2012年8月,晉中市養老保險中心主任;
2012年8月至2017年1月,晉中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晉中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
2017年7月,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晉中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