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鄭州市城鄉建設局發布通知,明確取消一級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深入推進市工程建設領域“放管服”改革,規范市建筑市場從業人員管理。據了解,臨時執業證書是住建部根據當時建造師數量不能滿足形勢需要所做的變通處理,由原來的一級項目經理經過考核,自動轉換成一級臨時建造師。一、二級建造師是建筑類的一種執業資格,是擔任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
根據通知,自今年7月19日起新辦理施工許可的施工項目,持有一級、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人員不得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持有一級、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正在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的,在今年12月31日前,仍可繼續擔任該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其聘用單位在此之前應盡快按照有關要求更換項目負責人。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應根據住建部、省住建廳和市城建局通知,積極做好取消一、二級臨時建造師必要性的宣貫工作,在施工現場監督執法檢查中應嚴格執行通知要求。各建筑業企業應根據本企業聘用臨時建造師實際,及時做好所承攬工程相關主要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許可事項變更工作。(記者 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