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需要注意的是,凡向市檔案館捐贈、提供復制檔案資料的單位或個人,對其檔案資料服務享有優先權,并可對其檔案資料中不宜向社會開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見。太原市檔案館向捐贈檔案資料者頒發收藏證書;提供的照片尺寸不限,黑白、彩色均可,需附簡要文字說明,注明拍攝者、拍攝時間、地點、內容(包括記載的事件、人物姓名、照片背景等),同時說明照片是原件、翻拍件還是掃描件;有捐贈意向的單位和個人可直接到太原市檔案館辦理有關事項,也可以采取信函、電話等方式與市檔案館聯系,市檔案館可提供上門服務,協商相關事項。
征集內容包括:
1、反映山西各個歷史時期重大活動、重大事件的官方文書、信函、書刊、報紙等檔案資料;
2、反映山西近現代革命史的黨政軍等組織形成的各種文件、電報、會議記錄、傳單、報刊、影像資料以及愛國人士、社會名人的著作、日記、傳記、書信、題詞等檔案資料;
3、民國時期形成的各種官方文書、電報、票據、證照、合同以及各種報刊、影像等檔案資料;
4、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反映山西社會記憶、歷史文化、社會風俗、鄉村振興、城市變化、企業發展、人民生活變化,與社會發展息息相關且具有一定價值的檔案資料,包括各種版本的志書、年譜、家譜、民諺、民謠、票證、商標、契約以及各種報刊、影像等檔案資料。
征集方法分為無償捐贈和有償征集兩種。其中,無償捐贈指的是:存有上述檔案資料的單位或個人,可直接向市檔案館捐贈原件或復制件。凡捐贈進市檔案館的檔案資料,經過鑒定后由市檔案館永久保存。有償征集指的是:市檔案館向檔案資料持有者征購檔案,擬征購的檔案經市檔案館組織專家鑒定,其價格由市檔案館與檔案資料持有者雙方協商確定。(記者 李飛飛 通訊員 吳靜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