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園林城市復查
兩地不達標限期整改
昨日,河北省住建廳通報了省級園林城市(縣城、城區)復查結果,定州市、蔚縣存在建成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和環境容貌整治不達標問題,須限期整改。
根據《河北省園林城市系列標準和申報評審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標準》)要求,省住建廳于7月、10月分別組織專家對2011年、2015年省政府命名的泊頭市、磁縣等省級園林城市(縣城、城區)進行了復查,并對2018年復查不達標的涿州市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復核,綜合專家評審意見和整改完成情況,復查結果為:
隆化縣、鷹手營子礦區、沽源縣、赤城縣、玉田縣、香河縣、高碑店市、泊頭市、鹽山縣、故城縣、寧晉縣、巨鹿縣、磁縣、大名縣、館陶縣基本達到《標準》要求,通過復查;涿州市通過復核。以上縣(市、區)保留省級園林城市(縣城、城區)稱號。定州市、蔚縣存在建成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和環境容貌整治不達標問題,須限期整改。
通報提出,定州市、張家口市蔚縣要針對存在的問題,完善整改措施,切實加大整改力度,于2020年7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屆時省住建廳將再次組織復核,如復核仍不達標,將按照省級園林城評選辦法規定,提請省政府取消“省級園林城市(縣城)”稱號。(記者 馬冬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