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次聽證會將于11月28日在太原發展大廈(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嶺區五一路小東門街教場巷50號)舉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的有關規定,本次聽證會參加人26名,包括消費者12名,經營者5名,利益相關方2名,專家、學者2名,省人大代表1名,省政協委員1名,省消協委員1名,政府有關部門2名。同時,還有旁聽人員5名。
目前,山西省高速公路貨車執行計重收費標準。道路基本費率為0.09元/噸·公里,500米以上隧道基本費率為0.32元/噸·公里,主線橋梁執行道路收費標準,太佳臨縣黃河大橋基本費率0.92元/噸·公里,晉蒙黃河大橋基本費率1.05元/噸·公里,運寶黃河大橋基本費率1.20元/噸·公里。
據了解,山西省擬定收費標準與周邊省份相比處于中等水平,與山西省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擬定收費標準按標準車折算后,定價水平為0.495元/車次·公里,低于成本監審結論營運成本0.57元/車次·公里。擬定的貨車收費標準調整方案鼓勵重載運輸,有利于提升高速公路網整體運輸效率,兼顧了收費公路投資者、經營管理者、運輸業主等各方的合法權益。據初步調查,按照擬定的貨車通行費收費標準測算,并疊加差異化優惠后,全省貨物運輸成本平均下降0.3%,物流運輸成本下降0.1%。(記者 郭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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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所轄高速公路貨車和專項作業車等車輛通行費車(軸)型收費標準擬調整
本次通行費定價調整山西省所轄高速公路貨車和專項作業車等車輛通行費車(軸)型收費標準。分別設立了貨車道路及橋隧收費標準;太佳臨縣、晉蒙和運寶三座獨立橋梁收費標準;大件運輸車輛收費標準;專項作業車收費標準四項標準。
1、貨車道路及橋隧收費標準
根據現行計重收費費率、車型結構及載重分布特征等因素,將計重收費標準調整轉換為車(軸)型收費標準,降低隧道收費標準,增加500米以上橋梁收費標準,實行橋隧同價。(具體標準見表1)
2、太佳臨縣、晉蒙和運寶三座獨立橋梁收費標準
按現行計重收費標準分別轉換為車(軸)型收費標準,并對6類(軸)車在平移轉換的基礎上下調了10%。(具體標準見表2)
3、大件運輸車輛收費標準
持有超限運輸許可證的6類(軸)以上大件運輸車輛的收費標準,以6類(軸)貨車收費標準為基礎收費標準,每增加1軸遞增0.5倍基礎收費標準,24軸及以上貨車全部采取10倍基礎收費標準。6類(軸)及以下大件運輸車輛根據軸數按普通貨車分類確定收費標準。(以6類(軸)貨車收費標準2.58元/車·公里為例,具體標準見表3)
4、專項作業車收費標準
對車貨總質量未超過國家標準裝載的專項作業車,執行普通貨車收費標準;車貨總質量超過國家標準裝載的專項作業車,參照大件運輸車輛收費標準執行。
《方案》指出,繼續實行差異化收費優惠政策,優惠力度不低于2018年優惠幅度,推行分路段、分時段、分行駛方向等差異化收費,通過車(軸)型收費標準調整和差異化優惠雙向調節,均衡調節路網貨車通行成本,確保不增加貨車通行費總體負擔。
同時,為保障收費標準平穩過渡,預防通行費大幅波動,設立1年期的試運營期。試運營期內,將路網交通量、通行費收入作為費率動態調整的監測指標,當交通量、費率波動超過預設閥值,啟動收費標準和差異化的動態調整機制。
貨車橋梁收費標準自2020年4月1日起執行,留出1個季度的窗口期,并對全路網貨車交通量、通行費收入進行密切跟蹤研判,以確保橋梁收費標準的執行穩妥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