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同、朔州、忻州、晉中、長治、臨汾、晉城等7個城市繳存職工,在太原市購買住房,并符合貸款條件的,在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不再提供《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和繳存流水,相關數據由承貸部門通過山西省住房公積金數據互聯共享平臺取得并形成電子檔案。簡化手續后,中心內部審核審批流程不變。辦理異地貸款過程中,若因暫時性系統錯誤導致無法調取異地職工繳存數據的,相關情況以個人貸款管理處核實為準。而其他城市具備聯網核查繳存情況條件后,中心將另行通知。
為了推進太原實現異地繳存職工在太原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多跑一次”,中心經過開發測試,目前已接入山西省住房公積金數據互聯共享平臺,實現了與省內其他多個城市住房公積金信息的互聯共享,符合條件的職工在申請異地貸款時無需再提供繳存手續。(記者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