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國家及山西省有關化解煤炭過剩產能工作要求,2019年,山西省有18座煤礦列入去產能目標,退出產能1895萬噸/年。省級聯合驗收工作嚴格按照程序,對列入去產能目標的煤礦,從設備撤除、井口封閉、證照注銷、職工安置、債務處置、獎補資金使用等方面進行全面驗收,并將職工安置作為驗收重點。
截至11月13日,已完成霍州煤電團柏煤礦、同煤集團龍馭煤業有限公司、同煤集團店灣煤業有限公司、同煤集團紅溝梁煤業有限公司、晉能集團瑞豐煤業有限公司等5座煤礦現場驗收,退出產能465萬噸/年,預計到11月底全面完成2019年山西省煤炭化解過剩產能省級驗收工作。屆時,山西省“十三五”期間的化解煤炭過剩產能目標將有望提前一年超額完成。 (郭燕杰 貢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