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晚報訊 (記者何寶國)《太原市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方案》11月26日公布。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要辦成公辦幼兒園或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不得審批為營利性幼兒園或高收費幼兒園。現有營利性幼兒園須在12月底之前轉為普惠性民辦幼兒園。
今后規劃和建設的小區配套幼兒園,在土地劃撥文件中規定辦成公辦幼兒園,在出讓合同中約定辦成公辦幼兒園或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正在建設中的和今后建設的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同步設計、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分期建設的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應在取得土地手續之后兩年內完成建設。未達到要求的,不予辦理小區項目竣工驗收備案等手續。
在老城區(棚戶區)改造、新城開發和居住區建設、易地扶貧搬遷中,將配套建設幼兒園納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按照相關標準和規范予以建設。已建成小區未規劃配套幼兒園的或規劃不足、建設不到位的,通過補建、改建,就近新建、置換、購置等方式予以解決;無法原地補建的,由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就近新建等整改方案并組織建設。
對于教育部門舉辦的公辦幼兒園,做好機構編制、教師配備等工作,滿足幼兒園保育、教育、衛生保健、安全保衛等需求。同時,鼓勵支持街道、村集體、有實力的國有企事業單位,特別是普通高等學校舉辦公辦園,在為本單位職工子女入園提供便利的同時,也為社會提供普惠性服務。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使用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舉辦公辦性質幼兒園,享受國家有關扶持政策。通過集團化辦園模式支持省、市高校舉辦公辦性質幼兒園。優質公辦幼兒園可以舉辦分園,資源共享,同步發展。
舉辦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由屬地教育部門擇優引入社會資本舉辦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同時,加大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扶持力度,完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補助標準和扶持政策,支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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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性幼兒園是一個新生概念,2018年12月20日,當選為2018年度民生專題十大流行語。普惠性幼兒園至少包括三個類型的幼兒園:一是公辦幼兒園;二是集體或單位舉辦的公辦性質幼兒園;三是提供普惠性服務的民辦幼兒園。普惠性幼兒園具有以下特征:一是達到規定辦園基本標準;二是面向社會大眾招生;三是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或接受政府指導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