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晚報訊 (記者何寶國)《山西省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建設管理辦法》11月26日公布。省級小微企業雙創基地須至少具備四項服務功能。
省級小微企業雙創基地的主要任務是為小微企業和創業者提供低價的場地、共享的設施和公共的服務,通過有組織的幫扶服務,降低創業成本,提高創業成功率,提升創新能力,培育發展新經濟。各類服務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的創業基地、創業園、孵化器、眾創空間、返鄉農民工創業園、扶貧創業園、退伍軍人和大學生創業園;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學科技園;行業龍頭骨干企業設立的面向小微企業、創業團隊、創客的創業創新基地等,均可申報。
《辦法》規定了小微企業雙創基地的八大服務功能。省級小微企業雙創基地須至少具備四項。如,創業輔導:為創業人員或入駐小微企業提供創業咨詢、開業指導、創業輔導和培訓等服務;創新支持:具有知識產權轉化或組織技術服務資源的能力,能夠進行研發項目、科研成果和資本等多方對接;人員培訓:為創業人員、企業經營者、專業技術人員和員工提供各類培訓;管理咨詢:為企業提供發展戰略、財務管理、人力資源、市場營銷等咨詢服務等。
山西省對認定的省級小微企業雙創基地給予一次性獎勵;對年度考核合格的省級小微企業雙創示范基地和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可連續扶持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