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不到一個月就要迎來2020年元旦,在辭舊迎新的氛圍下,《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將正式實施。屆時,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以及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的建成區售賣、燃放煙花爆竹將會受到嚴厲處罰。上世紀90年代初,出于對環境、安全等因素的考慮,廣州市首開城市禁放鞭炮的先河。隨之“禁放”浪潮席卷全國各大中小城市,北京、武漢、西安、長沙、蘇州等多個城市先后開始全面禁放煙花爆竹。
其實,相比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大城市來說,青島史上最嚴“禁放令”似乎來得晚了一些。除了廣州、深圳等城市之外,在全國15個副省級城市中,杭州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杭州市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濟南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濟南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2019年1月,《成都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重新修訂,新規實施后,成都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范圍擴大,禁放范圍由“中心城區”調整為“本市”,城區內的殯儀館、公墓等場所也不能燃放煙花爆竹;同時,西安、哈爾濱等多個城市也以地方立法的形式頒布“禁放令”。
據悉,全國15個副省級城市中還未實施“禁放令”的沈陽,從明年3月起,三環繞城高速公路(含繞城高速公路)環線以內等區域也將劃定為全年禁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區域。也就是說,除政府批準的特殊情況外,2020年春節是沈陽市三環繞城高速公路以內城區準許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最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