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張店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公告,撤銷三家事業單位建制。根據《淄博市編辦、淄博市財政局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山東省事業單位法人注銷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的通知》規定,按照《中共張店區委、張店區人民政府關于張店區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要求:“整合區社會勞動保險事業分處、區機關事業社會養老保險管理處、區居民養老保險事業處,組建區社會保險事業中心,為區政府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代管。撤銷區社會勞動保險事業分處、區機關事業社會養老保險管理處、區居民養老保險事業處事業單位建制”。經舉辦單位張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擬申請注銷“淄博市張店區社會勞動保險事業分處、12370303493189066H”事業單位法人登記;注銷“淄博市張店區機關事業社會養老保險管理處、12370303495178037Y”事業單位法人登記;注銷“淄博市張店區居民養老保險事業處、12370303F51086667N”事業單位法人登記。
按照注銷登記管理工作程序,成立清算組織。請上述單位債權人自注銷登記公告發布之日起90日內,向清算組織申報債權,現面向社會予以公告。自事業單位監督管理機構核準注銷登記之日起淄博市張店區社會勞動保險事業分處、淄博市張店區機關事業社會養老保險管理處、淄博市張店區居民養老保險事業處的所有債權債務由淄博市張店區社會保險事業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