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工業企業污染防控方面,加大對重點涉氣企業監督執法力度,嚴格落實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和重污染天氣期間應急減排舉措。12月22日,太原市生態環境局對工業企業展開現場突查,嚴格落實重污染應急響應減排措施。對小時濃度值持續超標以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排放量不降反升的企業,依法依規嚴管重罰;對在預警期間不按照要求執行限產減排措施的,責令停產整治,確保企業在達標排放基礎上實現總量削減。
在燃煤污染控制方面,明確要加快“煤改電”“煤改氣”配套管網和輸配電線路改造的掃尾工作,全力確保氣源、電源供應;已經完成改造并通氣通電的,要堅決實施“一清二拆(清存煤、拆鍋爐火爐、拆煤灶)”,確保用戶使用清潔供暖方式;要加大組織調度力度,保障蘭炭供應,確保散煤全部置換;要持續開展打擊劣質散煤銷售和使用專項行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在揚塵污染控制方面,要確保降塵污染防治力度不減、標準不降,嚴格落實建筑工地、拆遷工地、市政施工工地“六個百分百”揚塵管控措施,對不落實管控要求的施工工地實施“清零”;對重污染預警期間經審批允許繼續施工的工地,要駐場監控,實現監管全覆蓋。12月22日,太原市生態環境局對多處工地進行突查,發現所查工地均已停工,裸露地面全部綠網覆蓋,較好地落實了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檢查組提出了繼續保持的要求。
在重污染天氣預防預控方面,全力配合省大氣辦“1+30”區域聯防聯控,進一步落實市氣象、生態環境監測部門每日兩次的氣象條件會商研判制度,按照提前啟動預警、提高預警級別的原則,有效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將重污染天氣對人民群眾的影響盡可能地降至最低。(記者 武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