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近三年來,全省法院共受理破產案件1510件,妥善安置職工10萬余人,在促進大型民營企業重整成功、破產案件規范審理、關聯企業合并重整等方面進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在發布會上,山東高院副院長張開興介紹,2017年-2019年12月,全省法院共審查破產案件1828件,受理1510件,審結737件,依法妥善化解大量企業不良資產,保障債權人最大限度實現債權,妥善安置職工10萬余人。
近年來,全省破產案件數量增勢明顯。2015-2017年,全省法院破產案件收案數量較為平穩,分別為235件、191件和222件。2018年全省法院收案762件,結案369件,同比分別增長了243.24%和283.72%。2019年1-12月,收案526件,結案290件,雖然收案數量有所下降,但隨著全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及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入推進,預計全省范圍內進入破產程序的企業數量將持續保持高位運行。
近五年全省破產案件收案情況走勢圖
目前,全省破產企業主要集中在化工、輪胎、制造、建筑、房地產等產能相對過剩和資金杠桿相對較高的行業,并呈現較強的地域特點,如東營的化工、有色金屬、輪胎、橡膠行業,鄒平的鋁業、新能源、金融,威海的房地產等行業,都與產業結構調整息息相關。淄博法院受理的40起“僵尸企業”破產案件中,有30起分布在煤炭、鋼鐵、礦業等“三高兩低”行業。
此外,全省破產審判工作還呈現出破產案件地區分布不均、申請主體以債務人為主、破產企業體量大、破產救治功能得到有效發揮等特點。
全省各地區法院破產案件審理情況分布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