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政務網發布了《全面建立林長制的實施意見》、市林長制責任單位職責、市總林長、市級林長及聯系單位名單。《意見》提出,青島將全面建立市、區(市)、鎮(街道)、村(社區)四級林長制體系,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障有力的保護管理新機制。根據《意見》,市設立總林長和副總林長,分別由市委書記、市長和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分管副市長擔任。在浮山、嶗山、大小珠山等重要生態區域設立市級林長,由市級領導擔任,明確1個部門(單位)為聯系單位。所涉及區(市)、鎮(街道)負責同志分別擔任相應林長。市林長制辦公室設在市園林和林業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園林和林業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
《意見》提到,市林長制責任單位分別明確1名負責同志為成員,確定1名處級干部為聯絡員。區(市)林長制責任單位由同級黨委、政府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市、區(市)分別建立林長制協作會議制度,原則上每年開會不少于1次。重大事項,總林長、副總林長隨時召開專題會議研究。
林長制的建立將以加強生態資源保護、推進國土綠化和生態修復、推進生態資源合理利用、加強生態資源科學管理以及嚴格執法監督五個方面為主要任務;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實行績效評價制度、加強宣傳引導四種措施保障推進。
根據《意見》,為加強生態資源保護,將逐步提高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標準,探索建立濕地、自然保護地、珍稀瀕危樹種種質資源保護和古樹名木保護等生態補償制度。同時,加大森林災害防治力度,建立森林防火熱點監控和蟲情光譜監控平臺,健全森林防災減災體系。
在管理上,建立網格化管理體系,逐地逐片落實管理主體,確保林地、濕地和古樹名木都有林長或具體管護人員負責管理。推廣實行“民間林長”等有效做法,建立獎勵等有效激勵機制,促進形成有效社會監督體系。加強監測能力建設,加快建設全市森林、濕地資源“一張圖”“一套數”的動態監測體系,提高監測時效性和數據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