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原市六城區、四縣(市)內依法依規設立的醫藥機構(不含健康體檢機構)可隨時提出申請,市醫保中心根據基本信息表中的填報內容對醫藥機構開展評估備案工作。通過評估后,定點醫藥機構名單將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已納入山西省省直醫保協議服務單位的醫療機構、藥品零售企業,不需另行申報,可直接與市醫保中心簽訂服務協議,對接信息系統,納入協議服務范圍。
“通過建立新增醫保定點醫藥機構承諾準入制,由實地考察評估改為誠信承諾準入,將進一步提升窗口服務能力,為醫藥單位提供更優質、高效、方便、快捷的服務。”市醫保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各相關醫藥機構應遵循真實申報、信守承諾原則。醫保部門將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如果確定的定點醫藥機構出現虛報信息、因違法違規行為造成社會影響、被相關行業部門處理等問題,將取消定點申報資格,并在三年內不予受理。”(記者 武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