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山西省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上,省政協委員、山大附中校長劉偉針對公辦教育的發展面臨兩大瓶頸提出建議,一是薪酬體系問題,一是教師編制不足的問題。他表示,這兩個問題對于基礎教育特別是高中階段教育的發展形成很大的制約。他建議,完善薪酬發放體系,解決學校面臨的實際問題。
績效發放無法激勵教師
劉偉表示,基礎教育階段的薪酬問題主要體現在績效發放體系。參照《山西省省屬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辦法》相關規定,無收入的財政撥款事業單位根據相關辦法核算績效工資總量,有收入的財政撥款事業單位和財政補助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按照無收入財政撥款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的1.2倍核定。依據該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學??冃ЧべY根據無收入的財政拔款事業單位核定的總量執行,高中階段學??冃ЧべY發放總量不得超過規定總量的1.2倍。
同時,根據相關規定,學??冃ЧべY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基礎性占70%,按月發放,獎勵性占30%,根據考核發放。這帶來兩個問題,一是績效工資總量不得超過1倍和1.2倍的規定,導致學校績效工資發放總量非常有限;二是導致發放制度僵化,30%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本無法起到激勵作用,導致很多學校為了避免矛盾,采取平均發放的辦法,起不到應有的促進發展的作用。
無編制無法留住優秀教師
再談編制問題。根據當前山西省的總體要求,編制總量不增。但近幾年,為了緩解基礎教育階段的入學矛盾,新增公辦學校逐漸增多,新增教師編制愈來愈難以解決。
隨著很多學校聘用教師增多,學校的財政資金又是根據編制預算,聘用教師和編制內教師的薪酬體系不同,導致同一學校同工不同酬的現象日趨增多。一方面導致學校教師隊伍不穩定,特別是無編制教師流動現象嚴重,另一方面對學校的教師隊伍管理和師資培養也帶來了諸多不利的影響。
建議完善薪酬發放體系
目前,山西省大學的績效發放總量要求是不超過規定總量的5倍。劉偉建議,中小學可以借鑒大學績效發放的規定,提高到不超過績效總量的3倍。根據目前中小學的情況,要有效激勵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必須對績效發放辦法進行改革。一方面是制度層面上的改革,一方面是學校內部對績效發放辦法的改革。但無論何種改革,均要求給予學??冃Оl放一定的靈活性。
目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經費主要來源于財政拔款,高中階段教育除了財政撥款外,還有少量的學費收入。此外,高中階段從2018年起學校公用經費拔放方式改為按生均經費撥款,對高中階段的教育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劉偉建議,要解決學校薪酬和編制問題,可以從以下三個角度考慮。首先,依據學校生均教師配比情況,對于編制不足的學校,通過提高生均經費的辦法來提高學校公用經費總量。其次,由于公用經費無法用于學校人員經費發放,因此,可以將公用經費和人員經費適度打通,將公用經費改為綜合經費,這樣提升的公用經費可以用于薪酬發放。第三是對于無法給予足額編制的新建學校,可以不考慮編制問題,完全通過生均經費的辦法來解決沒有薪酬的問題,建議省里可以設置這樣的試點學校。山西青年報記者 田鳳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