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日晚,河南省永城市女子醉駕瑪莎拉蒂追尾寶馬致2死4傷,大眾網·海報新聞進行了持續追蹤報道。2020年1月16日上午,河南省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永城市公開開庭審理了商丘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的被告人譚明明、劉松濤、張小渠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及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喬素梅、王交通等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一案。
庭審現場(圖片來源:商丘中級人民法院)
記者從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公訴機關指控:2019年7月3日19時許,被告人譚明明、劉松濤、張小渠到永城市一烤串店聚餐飲酒。聚餐結束后,22時22分許張小渠曾電話聯系代駕,在代駕到來之前譚明明駕駛豫NE5S55瑪莎拉蒂萊萬特越野車拉著劉松濤、張小渠離開,沿永城市區多條路段行駛,在連續剮蹭停在路邊的六輛汽車后,又與對面駛來的一輛傳祺轎車和停在路邊的一輛大眾速騰轎車相剮碰,譚明明因無法通過被迫停下。被撞車車主及周圍群眾上前勸阻,劉松濤和張小渠讓譚明明趕緊離開。譚明明不顧群眾勸阻,強行沖出逃逸,至東外環路和永興路交叉口時,高速追尾正等待通行信號的豫N0182L寶馬轎車,致該寶馬轎車起火燃燒,造成車內人員葛保景、賈文華當場死亡,駕駛員王交通受重傷。譚明明、劉松濤、張小渠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
被告席(圖片來源:商丘中級人民法院)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譚明明在醉酒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后不顧勸阻,繼續駕車沖撞行駛并造成重大傷亡和經濟損失,被告人劉松濤、張小渠明知譚明明醉駕并發生事故仍教唆其逃逸,以致發生更為嚴重的后果,三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共同犯罪中,譚明明系主犯,劉松濤、張小渠系從犯。
庭審中,公訴機關宣讀起訴書并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到庭參加訴訟并發表了意見,被告人進行了最后陳述。因本案案情重大,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事件時間軸:
2019年7月3日晚22點42分許
譚某駕車與等信號燈的寶馬車追尾,寶馬車被撞出數十米后起火燃燒,后排兩人當場死亡,事故同時造成現場4人受傷;
2019年7月4日
永城市公安機關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對犯罪嫌疑人譚某等3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2019年8月13日
永城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犯罪嫌疑人譚某等3人批準逮捕
2020年1月16日
在永城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由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因本案案情重大,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