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晚報訊 (記者何寶國)2月17日,山西省發改委公布《關于通過差異化收費方式優化完善我省調整公路貨車計費方式的意見》。
山西省進一步加大差異化優惠政策覆蓋范圍。對行駛太舊、平陽等48個路段的2類貨車給予通行費13.5%的優惠,5類貨車給予通行費10%的優惠。對行駛太佳、晉蒙黃河大橋的2類貨車分別給予8%和25%的優惠。貨車橋梁收費標準繼續延期執行,貨車500米(含)以上橋梁收費標準延后至2021年1月1日起執行。在此期間,貨車通行我省500米(含)以上橋梁時,繼續享受按道路收費標準計費的優惠。上述差異化收費優惠政策,暫定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