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20日下午召開新聞發布會,人社部副部長游鈞表示,人社部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研究制定了《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減負的力度、減負的效果將超過去年。
游鈞介紹,《通知》明確了免、減、緩三項措施。免,就是從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對中小微企業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三項社保的單位繳費實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過5個月,也就是說免征的政策可以執行到6月份。湖北省可以將免征的范圍擴大到各類參保企業。減,就是湖北以外的全國其他省份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的三項社保單位繳費可減半征收,減征的期限不超過3個月。
由于機關事業單位不涉及經營問題,受疫情影響較小,因此不納入此次減免政策的范圍。緩,就是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緩繳的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這次減免是在去年實施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減輕企業社保繳費的壓力,減負的力度、減負的效果將超過去年。”游鈞說,為保證減免政策落實到位,《通知》同時提出要確保職工個人的權益不受影響,要確保各項社保的待遇按時足額支付。各省政府要切實承擔起主體責任,同時對推進社會保險省級統籌,繼續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提出了要求,明確2020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基金中央調劑比例提高到4%,來進一步加大對困難地區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