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市濱城區檢察院在辦理一起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療器材案中,向監管部門發出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警示消費者暫停使用不合格的口罩。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今天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上述涉疫情防控典型案例。2020年2月4日,濱州市濱城區檢察院在提前介入犯罪嫌疑人劉某、陳某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療器材案中發現,劉某自2019年11月底從臨沂市批發市場購進各類無合格證明文件的一次性醫用口罩2萬余只,并于疫情防控期間在濱城區新興市場銷售。陳某某于2020年1月23日,從劉某處購買上述口罩1萬余只,并于2020年1月23日至1月26日,在藥店面向社會不特定人員銷售。
鑒于公安機關對不符合標準的口罩無法采取召回措施,濱城區檢察院于當日向監管部門發出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建議其對上述主體銷售無合格證明文件的醫用口罩的行為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并視情況采取責令召回等緊急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2月6日,相關監管部門采納建議,緊急在其單位微信公眾號及中國濱城網站發布公告,警示消費者暫停使用在上述兩店購買的涉嫌不合格的口罩,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