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河南省政府獲悉,省安委會日前下發《關于防范化解庫存煙花爆竹安全穩定風險的通知》,要求各地庫存煙花爆竹于2020年5月31日前全部“清零”。
《通知》提出,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強化風險意識,按照“誰決策、誰負責”原則,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作專班,制定系統性風險管控措施,層層落實包片、駐企責任制,妥善應對庫存積壓煙花爆竹重大安全穩定風險,確保不發生煙花爆竹安全事故。
《通知》強調,各地對本轄區煙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穩定風險負總責。實行全域禁放的市、縣要堅持“一企一策”,針對各企業煙花爆竹庫存狀況,研究制定有針對性和操作性強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確保庫存煙花爆竹于2020年5月31日前全部“清零”。 未實行全域禁放的市、縣要按照省政府統一部署,盡快出臺“禁限放”工作方案,落實安全責任,認真做好防范化解庫存煙花爆竹安全穩定風險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煙花爆竹存儲、轉運等安全監管,精準排查安全風險,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省安委會辦公室將組織督查暗訪,定期通報各地工作情況。對化解風險不及時、管控措施不到位、庫存“清零”逾期未完成導致事故事件發生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責。(記者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