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人社廳要求,各地要對未脫貧勞動力開展就業援助,精準提供技能培訓、職業介紹等服務,對其中有勞動能力的進行精準重點幫扶,通過開發就業扶貧公益性崗位予以托底安置,每戶可安置1人。公益性崗位月補貼標準不低于我省脫貧標準折算的月收入水平,不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50%,并購買不低于30萬元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所需資金可從當地就業補助資金中支付。各市縣從其他渠道籌集的資金,可疊加提高補貼標準。
同時,公益性崗位上崗人員不設年齡上限,期限3年,到期退出。對于各地與子女分戶,造成家庭成員無勞動能力的未脫貧老年戶,如果子女自愿與父母合戶或同意贍養老人的,每戶可安排1人通過就業扶貧公益性崗位就業。
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就業的,可在戶籍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登記,自主申報就業地、就業時間和就業收入,承諾提供情況真實的,按規定落實外出務工一次性交通補貼或求職創業補貼,補貼標準不超過800元,從就業補助資金中支付。各市縣從其他渠道籌集的資金,可疊加提高補貼標準。(武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