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軌道交通沿線劃定的保護區,分為控制保護區、重點保護區。其中,地下車站與隧道結構外邊線外側50米內;出入口、通風亭、冷卻塔、車輛段(停車場)、控制中心、變電站、無障礙電梯等建(構)筑物結構外邊線外側10米內等屬于控制保護區范圍。地下工程(車站、隧道等)結構外邊線外側5米內等屬于重點保護區。
今后,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內實施新建、改建、擴建等建設活動,向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規劃許可的同時,應書面征求市軌道交通建設服務機構意見。建筑、市政、水利、園林、環衛、交通和抗震設防等工程需要在控制保護區內展開作業的,作業單位應當完成風險評估工作、制定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防護方案、監控量測方案,并書面征得軌道交通建設或運營單位同意后,方可施工。(記者李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