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濟南市委組織部、濟南市民政局聯合下發通知,部署開展第三屆泉城和諧使者選拔推薦工作。
此次將在社會工作領域一線崗位、直接從事社會專業服務工作的人員中選拔,包括養老服務類社會工作者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間提供心理疏導的社會工作者。共計劃選拔30名,其中綜合類23名,養老服務類7名。
此次選拔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注重面向基層、注重工作一線、注重工作實績,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程序和要求選拔推薦。選拔推薦過程突出“三優先”,即優先推薦在社會工作領域享有較高聲譽,有較大社會影響力,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人選;優先推薦在社會工作一線崗位直接從事社會工作5年以上的人選;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取得社會工作師(或中級養老護理員)及以上職業水平證書的人選。
據介紹,泉城和諧使者選拔是加強濟南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激發社會工作人才工作熱情和創造潛能、推動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該項選拔對激勵引導廣大社會工作者充分發揮專業優勢,扎根基層一線為民服務,提高社會工作認知度和影響力,維護社會公平、創新社會治理、推動社會向上向善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推薦選拔范圍
第三屆“泉城和諧使者”從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慈善事業、優撫安置、社區建設、婚姻家庭、精神衛生、殘障康復、殯葬服務、教育輔導、就業援助、職工幫扶、犯罪預防、禁毒戒毒、矯治幫教、家庭發展、糾紛調解、應急處置等社會工作領域一線崗位、直接從事社會專業服務工作的人員中選拔。包括在養老服務機構和養老服務組織中為老年人提供專業服務的社會工作者、養老行業管理服務人員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間提供心理疏導的社會工作者。
首屆泉城和諧使者和首屆嬴得和諧使者期滿評估等次全部為合格,根據《“泉城和諧使者”考核評估實施細則(試行)》(濟民函〔2020〕27號),不參與本次評選;管理期內的齊魯和諧使者和泉城和諧使者,軍隊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黨政機關領導干部不參與本次評選。
推薦選拔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熱心公益事業,熱衷服務社會,群眾公認度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2.能夠熟練運用社會工作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和行業管理規定,具備豐富的社會工作專業知識、技能和實踐經驗。3.能夠綜合運用各種社會工作方法,幫助有需要的個人、家庭、組織和社區,提供專業服務,協調社會關系,預防和解決社會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為所在單位、地區和社會作出重要貢獻。4.在社會工作領域享有較高聲譽,社會關注度高,有較大的社會影響力,具有示范帶動作用。5.從事社會工作5年以上。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及以上職業水平證書的,取得中級及以上養老護理員職業水平證書或參加省市養老管理和服務培訓且評價合格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
推薦名額
第三屆“泉城和諧使者”計劃選拔30名,其中綜合類23名,養老服務類7名。按照2:1的比例差額推薦,全市共推薦60名。根據各區縣、市直有關部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情況,測算確定差額推薦人選數量,各區縣和市直有關部門要按照分配名額(附件1)進行推薦,沒有符合推薦選拔條件人選的單位,可不推薦。
推薦方法
第三屆“泉城和諧使者”推薦工作按照“自下而上、逐級推薦、好中選優”的原則,由各區縣和市行業主管部門,從本區縣、本行業所屬單位及行業主管社會組織的優秀社會工作人才中推薦。
在個人自愿申報的基礎上,由區縣推薦的,經個人申報,所在單位審查,主管部門審定,報區縣民政局,區縣民政局會同區縣黨委組織部組織相關專業領域專家進行評審推薦,遴選產生推薦人選,并經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上報;由市行業主管部門推薦的,自行組織推薦,推薦人選在所在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并經市行業主管部門審定后直接報送。由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推薦的,報濟南社會工作協會初審,確定的推薦人選在所在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由濟南社會工作協會上報。
濟南市民政局將會同市委組織部對報送的人選進行初步審核,組織有關專家對人選進行綜合評審、考察、公示后,提出人選名單,提交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