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下午,山西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省能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新聞發言人侯秉讓,省工信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新聞發言人張占祥,深入解讀《戰略性新興產業電價機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并回答記者提問。
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省能源局、省工信廳等四部門近日聯合印發了《實施方案》,通過創新電力交易機制,對用電電壓等級110千伏及以上的14個戰略性新興產業用戶,實現終端電價0.3元/千瓦時的目標。這是山西省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壯大,促進全省經濟轉型發展的又一重大舉措。
據侯秉讓介紹,為圍繞這一目標,《實施方案》提出了通過配套措施支持發電企業挖掘成本優勢、制定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備案管理辦法、遴選售電公司為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提供優質售電服務三個方面的政策措施。對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用電實行市場充分競爭交易,配套的支持措施包括:發電企業參與交易的利用小時數不受限制、鼓勵燃用低熱質煤的發電機組優先參與交易、鼓勵以風火打捆方式參與交易等;并明確提出按照負面清單機制,由省工信廳制定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產品)備案管理辦法,確保符合條件的企業全部享受政策紅利;售電側改革是山西省電力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2017年售電市場啟動以來,電力批發和零售兩級市場機制基本建立,目前共有249戶售電公司列入市場目錄。《實施方案》明確公開遴選一批技術服務優、綜合實力強的售電公司,為用戶提供售電服務,推動改革紅利全部向用戶側傳導。
“四部門和單位聯合制定出臺《實施方案》,對戰略性新興產業電價機制做出頂層設計,可以充分發揮山西省煤電資源優勢,形成有比較優勢的電價‘洼地’,打造集聚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高地’,能夠實現傳統電力產業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的良性互動、共贏發展,從而為山西省實現高質量轉型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撐。”侯秉讓說。
同時,山西省工信廳研究制定了《關于做好參與戰略性新興產業電力市場化交易用電企業備案(試行)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申報備案的原則、條件、程序、要求等內容,正在組織各市申報備案。
據張占祥介紹,按照國家統計局 《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國家統計局令第23號)中明確的內容,結合山西省實際,重點支持半導體、大數據融合創新、信息技術應用創新、光電、光伏、碳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特種金屬材料、先進軌道交通裝備制造、煤機智能制造、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現代生物醫藥和大健康、通用航空、節能環保等14大標志性、引領性產業。記者 孟紹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