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山西省醫保局公布打擊欺詐騙取醫保基金行為舉報獎勵的有關細節,并公布了舉報電話。對符合條件的舉報人將予以獎勵,最高獎勵10萬元。
市民如果發現定點零售藥店、定點醫療機構、參保人員等存在欺詐騙保行為,均可依法舉報。其中,涉及定點零售藥店的哪些欺詐騙保行為可以舉報?山西省醫保局有關人士介紹,主要包括:利用醫療保障身份憑證,為參保人員套取現金或購買營養保健品、化妝品、生活用品等非醫療物品的;為參保人員串換藥品、耗材、物品等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為非定點醫藥機構提供醫保刷卡記賬服務的;為參保人員虛開發票、提供虛假發票的;定點零售藥店及其工作人員其他欺詐騙保行為。
舉報電話為:省直為0351—6863283,太原市為0351—2366784。舉報獎勵的標準分為三個等級:一級獎勵標準是舉報事項查實金額的5%,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獎勵;二級獎勵標準是舉報事項查實金額的3%,不足300元的按300元獎勵;三級獎勵標準是舉報事項查實金額的1%,不足200元的按200元獎勵。(記者李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