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讓救護車,就是為生命讓路。然而,總有一些駕駛員,不積極主動避讓。11月16日早高峰,一名小貨車司機因未避讓拉著警報運送病患的救護車,被交警當場處罰。
當天早8時27分,正在太原市迎澤大街新建路口疏導交通的交警迎澤二大隊三中隊民警,發現一輛拉著警報的救護車沿迎澤大街由東向西疾馳而來。此時,東西向是紅燈,南北向是綠燈,聽到救護車的警報聲,前方等紅燈的車輛主動為其讓出一條通道,交警立即指揮南北向車輛及時停車避讓,但一輛由北向南行駛的小貨車卻沒有服從交警指揮,繼續行駛,將疾馳中的救護車攔了下來。交警見狀,立即跑上前去,指揮救護車迅速通過,同時要求小貨車司機李某靠邊停車。面對交警的批評,李某稱,他剛才是因為“走神”,沒有注意到救護車,也沒有看到交警的指揮手勢,這才擋了救護車的道。
按照相關法規規定,李某因為不避讓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被交警處以罰款200元、記3分。交警再次提醒廣大駕駛人,遇到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駕駛人要主動避讓,因避讓闖紅燈或發生實線變道等其他交通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楊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