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晚報訊 (記者張晉峰 通訊員夏坤)車輛不按規定年檢,而是冒用其他車輛的年檢標。11月16日,韓某在太原市迎澤大街新建南路口被交警迎澤二大隊三中隊民警查獲,受到罰款5000元的處罰。
當天下午4時30分許,在新建南路迎澤大街口執勤的三中隊民警接到指令:一輛逾期未檢的白色小轎車正沿新建南路行駛。民警很快發現并截停了這輛車,但令民警意外的是,這輛車的擋風玻璃上貼著有效期內的年檢標。民警仔細核對,發現白色轎車所貼年檢標上打印的車號,是其他車輛的。
駕車男子韓某稱,他因一直沒有審車擔心被查處,便找來其他車輛的年檢標貼在車上,企圖蒙混過關。
根據有關法規,韓某因使用其他車輛年檢標志受到罰款500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