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許昌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許昌市委批準,許昌市紀委監委對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朱建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朱建英違反政治紀律,在組織審查期間與他人串供,訂立攻守同盟,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消費卡。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填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搞權色、錢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向辦案人員打招呼、說情,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涉嫌徇私枉法犯罪,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致使惡勢力首要分子重罪輕判。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
朱建英身為司法機關黨員領導干部,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紀法底線,踐踏職業操守,執法犯法,以權謀私、以案謀利,為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嚴重損害黨員領導干部和司法機關形象,且在十八大以后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性質惡劣。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規定,經許昌市紀委監委研究并報許昌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朱建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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