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記者鄭超
11月23日,河南商報記者從鄭州市民政局了解到,從即日起,鄭州市轄區內經營性公墓,須統一使用由鄭州市民政局監制的“墓位證”,其他類型的墓位證不再發放。墓位證,顧名思義,是墓位所屬的憑證。此次墓位證的使用,意味著鄭州市經營性公墓的墓位證有了統一格式,其余各類墓位證均不再發放。
河南商報記者注意到,墓位證封面、封底為綠色,封面標有“鄭州市民政局監制”字樣,內頁標注了法律效力,即“本證書是根據國家有關殯葬管理的法律法規制作,是殯葬管理部門規范管理的有效證件”,并有逝者遺像、證書編號等。
據鄭州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處長蔡旭堯介紹,“證件有防偽設計,并且會加蓋鋼印,證書編號具有唯一性,防止非法公墓仿造牟利。”
目前,鄭州市轄區內共有22家經營性公墓。以后,市民購買墓位時,這些公墓需提供墓位證。
和老證件不同,這些證件編號都會登記入網,進行備案,方便后期溯源管理。之前舊證件沒有統一編號,也沒有納入聯網管理,一些不法分子趁機“鉆空子”制售假證,給管理帶來極大不便。
根據墓位證的使用須知,該證書是骨灰安葬者親屬用以祭掃憑吊及聯系有關事宜的有效憑證。如有遺失,需提出書面申請,予以補發。
而以往的墓位證,是由河南省殯葬協會統一制作發放,同樣具有法律效力。持有這些舊證件的市民,目前無需更換或者重新制作新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