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會議分組審議了省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關于開展《河北省租賃房屋治安管理條例》執法調研情況的報告。報告顯示,2月份以來,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等工作,省公安廳部署開展了河北省“一標三實”基礎信息集中采集會戰、戶口整頓、“亮劍2020”打擊整治專項行動、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集中清查專項行動,全面清查人房底數,嚴厲打擊不法行為。今年上半年,河北省共處罰違法房屋租賃人、中介機構13308起,有力震懾了各類違法租賃行為。
落實條例要求,緊緊扭住“以房管人”這個核心理念,出臺了房屋租賃合同示范文本并河北省推廣,組織民警逐戶走訪排查,督促指導房主依法簽訂治安責任書67.5萬份。創新管理方式,在“冀時辦”APP中研發了流動人口網上申報登記,邢臺市信都區參照旅店業管理模式,施行以智能門鎖為基礎的出租房屋“旅店式”智能化管理模式,提高了對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的管理控制能力。
雖然各地各部門深入貫徹落實、加快推進實施,但檢查中發現,群眾自主申報的積極性、主動性不夠,特別是一些出租人受經濟利益驅動,只出租、不管理,出租房屋存在很多治安隱患。有的房屋租賃中介機構為規避管理責任故意隱瞞不報。同時,便民措施不夠到位,各部門信息數據的整合、流通不夠,群眾反映登記手續繁瑣、方式單一。
報告建議,要進一步強化舉措、促進便民,加快建立出租信息登記網絡平臺,構建易用性強的數據采集登記網絡和高效完備的數據共享平臺,充分利用大數據信息化手段,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同時,加大對不履行登記程序的房屋租賃行為的整治力度,加大對違法從事房屋租賃代理的房屋中介機構的排查處置力度,彰顯法治力量,維護法規權威。
據介紹,租賃房屋治安管理條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是全國首部針對租賃房屋治安管理工作制定的創制性地方法規。(記者周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