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山西省自然資源廳傳來消息,截至10月底,山西省累計成功出讓“標準地”77宗,11市完成“在省級以上經濟技術開發區(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有條件的區域,要至少出讓一宗‘標準地’”的工作目標。
1月21日,省政府印發《關于推進“標準地”改革的實施意見》后,各級各部門明確目標任務、程序要求,建立督促、指導、通報等工作制度,進一步強化“轉型為綱、項目為王、改革為要、創新為上”的要求,扎實推進“標準地”改革。
截至目前,各市均圓滿完成“在省級以上經濟技術開發區(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有條件的區域,要至少出讓一宗‘標準地’”的工作目標。其中臨汾市成功出讓11宗,面積1108.333畝;運城市成功出讓17宗,面積133.60畝;長治市成功出讓11宗,面積954.2畝;晉中市成功出讓11宗,面積3541.175畝;陽泉市成功出讓3宗,面積380.3畝;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成功出讓3宗,面積144.77畝;太原市成功出讓2宗,面積233.2654畝;大同市成功出讓1宗,面積105.27畝;朔州市成功出讓3宗,面積409.02畝;忻州市成功出讓4宗,面積523.8畝;呂梁市成功出讓7宗,面積1202.312畝;晉城市成功出讓4宗,面積365.31畝。 薛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