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12月1日電(記者魏飚)山西省政府辦公廳日前發布《山西省新時期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明確提出對集成電路企業和軟件企業給予多方面的資金支持。
山西提出對規模以上集成電路企業和軟件企業實施技術改造及創新項目,可按照固定資產投資比例或金融機構貸款融資額比例優先享受省級技術改造專項資金項目支持,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對山西省首次進入全國電子信息百強、軟件百強的集成電路企業和軟件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山西省集成電路企業和軟件企業,新認定為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的,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
據了解,對引進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和軟件領域優勢企業及重大項目,山西將實行“一企一策”和“一項目一策”,省市縣聯動、以市為主,加大支持力度。對于國家鼓勵的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世界五百強、全國電子信息百強集成電路企業在山西省落戶投資,經認定給予一次性200萬元至1000萬元獎勵。對引薦國內外知名企業或高端人才團隊在山西省落地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項目的引薦人或引薦團隊予以獎勵。